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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聘任25名人民法院监督员

2018-06-15 20:30:00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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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左一)为新任人民法院监督员颁发聘书

东南网6月1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今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三届人民法院监督员聘任工作座谈会。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为25名新任人民法院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吴偕林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高院各部门要强化统筹,为人民法院监督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监察部门、代表联络部门要做好日常服务保障、沟通联络等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广大干警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要加强联络沟通,常态化邀请监督员参加重要会议、观摩庭审、信访接待、实地调研、督察考察、法制宣传等活动,丰富接受监督的渠道与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办理答复机制,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加强服务保障,充分考虑监督员本职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为监督员参与法院重大活动、深入基层法院一线等提供便利,关心监督员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监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据了解,多年来,福建高院积极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增强接受监督力度,有效提高监督效果。2009年,福建高院首批聘任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的15名廉政监督员;2013年将廉政监督员更名为人民法院监督员,人数增加至21人,监督内容由队伍廉政情况扩大至法院工作各方面。本届聘任的25名人民法院监督员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代表;既有一线的工人、基层党支部书记,又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既有律师、民警、人民陪审员,又有新闻媒体人员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还有高学历专家学者,覆盖范围较为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多年来,历届监督员广泛开展监督,积极主动建言献策,为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推进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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