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检察探索建立“案件化”办理机制模式
2018-06-15 20:31: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6月1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记者从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获悉,日前,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检察监督的规范与效率,发挥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作用,提高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鼓楼区检察院出台了《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化”办理指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指引》,探索建立“案件化”办理机制的鼓楼检察模式。 据悉,鼓楼区检察院率先将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以及重大监督事项作为独立案件办理,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进行转变,建立从线索受理、立案、办理、管理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并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鼓楼区检察院相关人士指出,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统一规范流程,在统一业务办案系统中建立案卡,并由检察长指定检察官或按规定顺序轮案的检察官,建立从受理、办理、管理、质量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并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和检察官助理绩效考核;对重大监督事项进行统一审查,制发《重大监督事项调查核实报告》、《重大监督事项监督意见复查意见书》等17类工作文书,建立从线索受理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 同时,建立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向纪检、监察委等部门移送机制,对社会影响大、涉及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监督事项,制定《执法办案风险防控方案》,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做好释法说理和维稳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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