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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检察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

2018-06-15 08:10:54 闵凌欣 王雪娇 揭婷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5日讯(福建日报 闵凌欣 王雪娇 揭婷婷)近日,福州鼓楼区检察院出台《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化”办理指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指引》,探索建立“案件化”办理机制。

鼓楼区检察院将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以及重大监督事项作为独立案件办理,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有利于提升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建立从受理、办理、管理、质量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并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和检察官助理绩效考核;对重大监督事项进行统一审查,制发《重大监督事项调查核实报告》《重大监督事项监督意见复查意见书》等17类工作文书,建立从线索受理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建立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向纪检、监察委等部门移送机制,对社会影响大、涉及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监督事项,制定《执法办案风险防控方案》,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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