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金) 记者从泉州市政府获悉,泉州市日前对外发布《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泉州市商标品牌发展现状,提出实施品牌泉州影响力提升工程、商标品牌梯队培育工程、泉商品牌保护工程、泉商品牌增值工程等多项措施,着力推动全市商标品牌建设进程。 根据该《意见》,泉州市将对新取得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进行重奖,每件将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市级再奖励人民币30万元;对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保护的企业,列入泉州市重点扶持企业范围。各县(市、区)在资金扶持、土地使用、上市培育、评先评优、技术资质等级晋级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大力支持。 在商标保护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泉州商标品牌网络保护系统建设,加大对跨区域侵犯泉州市商标品牌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高网络商务监管水平,为品牌保护提供电子取证、存证的技术支持,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同时,要充分发挥泉州市知名企业品牌保护联盟的作用,促进本地企业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动,共同扶优护牌,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泉州市知名品牌健康发展。 围绕推进“一带一路”下的商标品牌工作新形势,《意见》明确,要大力宣传商标国际注册知识,支持企业通过开展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和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化战略,提高商标品牌战略的全球视野,优化泉州商标的全球布局,推动品牌经济健康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商标商品的出口比例,打造世界品牌。对新增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指定5个以下(含5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0.5万元,指定5个以上10个以下(含10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万元,指定10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每件补助1.5万元。对新增在单个国家(地区)商标注册的,对每件商标予以5000元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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