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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

2018-07-18 16:00: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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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8日讯,据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消息,芗城、古田、翔安近日发布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具体如下:

芗城: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区卫计局主任科员沈东辉等人不作为问题。区卫计局主任科员沈东辉、基妇股负责人杨加彬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指导和协调工作不到位,致使四个村级基层卫生所(室)项目的建设手续与资料不齐全,验收工作无法进行,资金无法拨付到各卫生所(室)。2018年6月,沈东辉、杨加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浦南镇原副镇长赖志伟等人不作为问题。赖志伟在分管浦南镇劳动保障工作期间,没有主动作为,未能按照规定督促浦南镇劳动保障所及时核对浦南镇村居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信息,造成浦南镇村居养老保险对象92人死亡后继续发放养老金。2018年6月,区纪委监委对赖志伟进行诫勉谈话,浦南镇纪委对浦南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韩进林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照职责认真履职。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聚焦“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问责的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紧盯“关键少数”,对失职渎职、失责推责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要聚焦重点领域,对在推进扶贫攻坚、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移风易俗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不力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

   芗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芗城服务公司经理林振美违规发放和领取高温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间,经林振美决定,芗城服务公司在不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下,先后15次违规向本公司留守人员发放高温津补贴共计18500元,其个人领取3100元。2018年6月21日,林振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漳州市蔬菜公司经理、法人代表余江闽违规发放和领取高温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间,经余江闽决定,漳州市蔬菜公司在不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下,先后16次违规向本公司留守人员发放高温津补贴共计20700元,其个人领取2800元。2018年6月21日,余江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继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绷紧纪律之弦,时刻反躬自省,坚决不触碰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推动责任落实,营造崇廉尚俭的氛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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