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戴艳梅 实习生 张悦心) 我省对骗税虚开等涉税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据悉,1至6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出口企业59户,截至目前,已认定2户出口企业涉嫌骗税,累计挽回税款损失1.18亿元。立案检查涉嫌虚开和取得虚开发票企业1146户,已认定对外虚开发票1126份,价税合计1.30亿元;接受虚开发票8063份,价税合计13.04亿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据介绍,骗税和虚开案件除具有专业化、团伙化、隐蔽化等传统特点外,当前骗税和虚开还呈现以下新动向、新特点: 一是利用空壳企业实施暴力虚开。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或借用他人身份)、虚假地址注册大量空壳公司,通过中介机构和代理记账会计机构办理涉税事项,虚拟进项进行暴力虚开,短期大量开票后走逃。 二是骗税风险行业扩展到多个领域。从近几年的案源来看,骗税风险涉及的行业已经从服装、水产品等传统行业扩展到手机、电子产品、农产品等领域。 三是成立境外关联公司进行虚假结汇。不法分子通过其关联人员注册离岸公司,由境外离岸公司虚假付汇,进而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林少校表示,近年来,我省税务稽查部门按照“体制打骗、机制打骗、方法(大数据)打骗”的总体思路,紧密依托税务、公安、海关以及人民银行四部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作用,开展跨部门、跨区域专项行动,对骗税虚开团伙实施“链条式”打击,在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营造公平有序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全省各级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涉嫌骗税出口企业192户,累计挽回税款损失12.54亿元。立案检查涉嫌虚开和取得虚开发票企业1187户,涉及发票份数合计20.02万份,价税合计624.8亿元,共认定对外虚开发票3.24万份,价税合计120.28亿元;认定接受虚开发票1.73万份,价税合计20.73亿元,挽回税款损失累计10.5亿元。与公安部门联合侦办71户,移送公安部门40户,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3户,控制犯罪嫌疑人1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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