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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实施方案 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2018-07-21 07:32: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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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为解决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省政府近日出台《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推进行业内和行业间的统筹整合,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方案提出,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重点完善省、市层面涉农政策设计,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到2018年初步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到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逐步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要进一步归并省级涉农资金专项。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按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两大类,对行业内交叉重复的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原则上省直涉农部门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省发改委涉农基建投资大专项控制在5项以内。要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各项涉农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实施差别化管理。

方案要求,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各地认真编制县级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和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衔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涉农专项规划,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投入,逐步实现各类涉农资金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要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省、市有关部门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县级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提高项目决策的自主性和灵活度。要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归并重复设置的涉农项目。要加强涉农资金监管,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从2018年起取消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试点,一并纳入全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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