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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定

2018-07-27 07:51:17 郑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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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宪法自信 增强宪法自觉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东南网7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定,该决定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分为七个部分,主线是让宪法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第一部分为树立宪法意识,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国家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全省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这是重中之重的内容。第三到第五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相关内容。分别是坚定宪法自信,推动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政治原则体现贯穿于全省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履行宪法使命,确保宪法规定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充分体现到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中;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福建建设中。第六部分为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在全省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第七部分为厚植宪法信仰,推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法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要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干部学习教育体系,把宪法列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重要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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