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7-27 11:03:09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7月23日,福建省长汀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濯田镇刘坑村党支部原书记林冬玉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1月,刘坑村在评定贫困户时,林冬玉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嫂子李某户列为候选人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导致李某户被评为贫困户,并享受各种优惠补助9.39万元。林冬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违规领取的优惠补助9.39万元予以追回。 2.羊牯乡吉坑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启彪优亲厚友问题。2010年11月,刘启彪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弟一家填写低保申请表,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及村委会主任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村委会意见并私盖公章上报,使其弟一家被评为低保户并享受低保政策4年,共领取低保金2.24万元。时任羊牯乡扶贫办主任王新水、工作人员涂汤艳和吉坑村村委会主任刘子建审核把关不严,村文书刘锦承公章管理不当。刘启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子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锦承、涂汤艳、王新水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2.24万元予以追回。 3.童坊镇长坝村党支部原委员、文书温礼成违规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9月,长坝村召开村两委会研究申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名单,会上温礼成提出要将其叔公受损的土坯房拆除重建,以其妻子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九长明知温礼成的做法不符合规定,仍同意将其列入申报名单,致使温礼成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陈九长、温礼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紧紧盯住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截留私分、挤占挪用以及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长汀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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