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乱跑”频遭用户投诉 事实上,因用水量异常引起的争端时常见诸新闻媒体。 去年12月,成都商报报道《水表读数超3万水费近9万元天价水费该谁买单?》在成都引起了轩然大波。产生天价水费的房子只有李女士一个人住,而按照2015年成都市人均用水量63.2立方米计算,这么多水足够一个人用504年!自来水厂检查判断,是李女士家的自来水管在进家前漏水,而智能水表没有联网且没电所致。 今年5月,上海嘉定电视台也曝光了吴女士出国归来遇到的怪事——空房子5个月用掉200余吨水。自来水公司排查发现,是别户人家用水时产生的空气被排进了吴女士家的管道,导致了水表自转和高额水费。 此外,事发四川南充的《业主新房4年未住却用200吨水鉴定机构:水表没问题”》、事发哈尔滨的《“欠费将近4800元!这张“天价”水费通知单吓坏哈尔滨居民!水表为啥一直转啊转?》等报道也相继引起社会关注,桩桩怪事均指向小区管道问题,或是供水压力造成空气排进水管引起水表自转。 身边的例子也不胜枚举。今年4月,厦门海沧天湖城小区水表自转事件在厦门晚报曝光,水务集团解释,主要是水压波动过大造成水表自转,还有的是毛坯房长期未入住,水管管道末端积气导致水表自转;2014年,海峡都市报报道了福州大儒世家朗园30多名业主的遭遇——水表莫名其妙“跑”起来,每户每天多跑一吨水…… 在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搜索与“水表”有关的诉求件,仅2017年至今的投诉就达到1051份!其中,大量投诉件提及水表异常、自来水管漏水及一户一表改造问题。 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称:空房子用掉200余吨水的背后,曝光了一个吸金大漏洞。“自转的水表是个问题产品,让用户不知不觉多缴水费,让供水企业不声不响不当得利。问题未被发现之前,可以说是工作疏忽,但如果明知‘在高层住户家里常发生’,却不提前采取安装止回阀等措施,其实已与消费欺诈无异。” 福州施小姐也提出了同样的质疑,而市自来水公司968903客服人员称:该公司进行户表改造时才会为用户安装止回阀。 城市二次供水呼吁“建管合一” “水表空转的问题比较多见,特别是未经户表改造的旧小区和高层住户。”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林女士告诉东南网记者。 林女士介绍,城市供水管网只建设到小区外,经小区储存、加压再通过管道输送到各家各户,这就是二次供水。新小区的供水系统都是开发商建设、物业公司维护,经过验收之后才会由自来水公司接收。由于用材原因,很多开发商建的管道质量不佳,水压易使空气进入水管令水表自转。因此,自来水公司接收后会逐步进行户表改造,也就是更新管网,使市民用水安全更有保障。 据介绍,当前建材市场二次供水材料良莠不齐,价格相差很大,20多万元到100多万元的都有。生产企业的管网虽有合格证,但是实际合格率低。而房地产开发商一般不会在二次供水设施上花太大成本,因此业主入住一段时间以后,小区管网常会出现滴、洒、漏等问题。 泉州市自来水公司一位技术部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他们常常接到市民用水投诉,但当地二次供水设施均由开发商建设,物业维护,自来水公司不是建设方和管理方,难以解决根本问题。 南方都市报也曾在相关报道中指出,根据《物权法》,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供水部门却要使用该设施供水。建设者不使用,使用者不建设,这种权责利的交错带来了二次供水设施的偷工减料、标准不一、供水中断等现实问题。 各地都在探索解决方式,“建管合一”渐成业内共识。2006年,珠海在全国首开先例,由供水部门接手小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近年来,福建省也在莆田、泉州等地陆续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试点,并考虑将“建管合一”模式写入立法。 建管合一,即新建城镇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均由供水单位负责。省人大及相关省直单位曾对此进行了立法调研,但在去年出台的《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中,“建管合一”模式终未列入条文。福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考虑到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统一建设易产生垄断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立法时最终采用了两种模式并存的“双轨制”,即新建城镇住宅供水设施可以由供水单位统一建设,也可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自行建设。“具体由谁建设,看地方如何规定。”该负责人表示。 看似兼容并蓄,但保持现状的地方仍然面临着老问题。“既要供水单位专管,又怕产生垄断,患得患失当然难以管理!”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垄断不是问题,关键是要形成第三方协调约束机制,切实提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的品质。 |
相关阅读:
- [ 11-05]福州自来水公司将对100万户水表进行改造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