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0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林泽贵)今年,厦门将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日前,厦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及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厦府[2018]211号),公布了具体调整方案。 这是厦门连续第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发约189元!此次调整后,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将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受惠人群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且已办理退休、退养手续的人员,共涉及26.74万人。 具体来说,包括了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农场职工和渔民、被征地退养人员、原上山下乡未安置就业退养人员、退休外来员工等五个群体。 调整方法和标准 月增加标准=定额调整部分+挂钩调整部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标准: 每人每月118元(外来员工为71元)。 挂钩调整标准: 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1%调整(提醒:这里的本人养老金不包含军转补贴等各类代发项目)。 适当倾斜部分: 对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厦门市平均水平3422元的企业军转干部,先补齐到3422元后再参加此次调整。 对高龄人员的适当倾斜部分继续延续厦门市现有的标准和做法,即:年满70至74周岁的享受100元,年满75至79周岁的享受150元,年满80周岁的享受200元;退休人员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即由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为其增发相应标准的高龄补贴,不再集中调整。 有关高龄补贴的案例 1、老张2018年5月年满70周岁,自2018年6月起,其月养老金增加100元,调整后享受100元/月的高龄补贴。 2、老李2018年5月年满75周岁,自2018年6月起,其高龄补贴在原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调整后达到每月150元。 3、老刘2018年5月年满80周岁,自2018年6月起,其高龄补贴在原每月15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调整后达到每月200元。 上述三人的高龄补贴已由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自动调整并发放,故本次补发的调整金额里不包含调增的高龄补贴。 调整执行时间 此次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月至8月的调整金额将会一次性补发。 近期,退休人员将收到两笔养老金。一笔是按原标准发放的8月份的养老金,另一笔是补发的今年1月至8月的调整金额,预计将于8月15日发放。从9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相关链接 这次企业养老金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这得从全国、全省的调整情况说起。 全国调整情况 今年3月,人社部、财政部发文明确了今年调整的几个原则要求: 一是机关事业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二是调整总体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三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四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五是对企业军转干部、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全省的调整情况 今年7月,福建省公布了待遇调整方案,全省定额调整统一每人每月54元,挂钩部分按2017年12月退休人员养老金的2.1%调整,同时根据本人缴费年限(连续工龄),按每一年增加1元调整。 厦门调整方案的原则 1、落实国家、省调整方案精神,保障我市退休人员待遇 在国家和福建省方案基础上,厦门市用足政策,精心测算,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发约189元,总调整比例为5.55%,实现了调整标准最大化。 调整后,厦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将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这一“稳定器”的积极作用。 2、兼顾平衡,向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适当倾斜 养老金的调整属于二次分配,需要通过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因素,同时通过定额调整保证“公平”因素。 厦门市参与调整的人员除企业退休人员外,还有退休农场职工和渔民、被征地退养人员、原上山下乡未安置就业退养人员、退休外来员工等四个群体,这四个群体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通过增加定额调整部分占比,可有效提高他们的养老金调整水平。 厦门市的方案结合实际,将定额调整标准由福建省的54元提高到118元,使这些养老金较低、缴费年限较短的群体得到更高水平的调整,获得更多实惠。 3、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参保人员长缴多缴 每位退休人员的初始养老金水平是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密切关联的,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高,养老金的水平也就越高。 从2016年起,厦门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增加了挂钩调整项目,即调整标准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按一定比例挂钩。 这样一来,缴费时间长、缴费金额高的参保人员不仅初始养老金水平高,以后调整的金额也多,充分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效率原则,促进广大参保人员提高参保意识,按时、足额参保缴费。 ★ 提 醒 ★ 退休人员如有疑问,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或厦门“e政务”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进行咨询,或到市、区、街镇社保经办窗口现场咨询。 |
相关阅读:
- [ 08-10]落实基本养老金上涨 多数省份已发放到位
- [ 08-02]福州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60元
- [ 08-01]福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至每人每月160元
- [ 07-31]闽养老金调整办法出炉 定额调整部分每人增加54元
- [ 07-31]闽养老金调整办法出炉 定额调整部分每人增加54元
- [ 07-30]福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