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通讯员 曾凡林) 14日,经专业机构鉴定,厦门海关此前查获的134瓶、总重345.62千克不明液体为危险化学品,其中80瓶、总重63.2千克为易燃液体,高温运输过程中如防护不当或有爆燃风险。 日前,三明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石膏、硅胶、铝锭等铸造材料。海关关员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堆放杂乱,品种繁多,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大量没有任何标识的瓶装液体。现场关员立即联系专业部门进行鉴定,最终确认该批货物中夹藏的54瓶、总重282.42千克棕红色液体为《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第八类腐蚀性液体,80瓶、总重63.2千克淡黄色透明液体为《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第三类易燃液体。 据厦门海关人士介绍,危险化学品对包装容器及运输条件要求较高,尤其是最近天气较为炎热,杂乱摆放极易引发爆燃等安全风险。目前,厦门海关依法责令该批货物退运,并移交海事部门立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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