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陈大镇台溪村村委会原主任吴鸿江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吴鸿江在主持村土地补偿款分配工作中,没有认真组织人员对参与分配村民身份和从业情况进行核实、鉴别,导致不符合分配条件的3名在编公职人员参与了分配,致使村集体财产损失39.6万元,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13日,梅列区纪委给予吴鸿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列西街道干部林珊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林珊在负责列西街道低保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对区民政局提供的《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进行审核,也未按要求开展入户访查工作,导致14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低保补助,共计造成了损失121668元(已部分退还)。2018年6月28日,列西街道办事处给予林珊政务警告处分。 3.徐碧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叶玉坤在应诉单位民事案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叶玉坤作为梅列区政府徐碧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徐碧街道办)法人代表在应对拖欠工程款民事诉讼案中,工作不认真,不抓落实,对应诉工作不重视、简单应付,未安排工作人员梳理、核对有关工程款支付情况,未发现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有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7月13日,梅列区纪委给予叶玉坤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落深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选准“切口”,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自觉摒弃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展现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专项督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使其“红脸出汗”,对构成违纪违法的坚决问责追责,持续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梅列区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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