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4日讯(福建日报 魏群 雷英杰) 近日,非法炼铝经营者程某志因涉嫌拒不停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项目,被三明市公安局列西派出所依法执行行政拘留7天。 今年3月,程某志租了废弃厂房进行铝渣熔炼,他在既没有安装任何环保设施,也无任何治污、防污措施的前提下就开始生产。3月29日,梅列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这个非法炼铝窝点,要求程某志立即停止建设,在没有完成环评手续前不得继续生产,并对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5月25日,梅列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程某志的炼铝厂复查时发现他并未停产整改,遂再次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他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1.5万元,但程某志仍一意孤行,继续炼铝。 7月27日,梅列区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列西派出所办理,列西派出所及时调查,查清相关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程某志行政拘留7天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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