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王嘉斌受贿案剖析
2018-08-31 08:36:19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原题:从光荣警察到耻辱囚徒的人生反转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王嘉斌受贿案剖析 公安干警身负查处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的神圣职责。作为在公安系统“深耕”了三十多年的领导干部,王嘉斌本该带头在执法中尊法、守法、捍法,可他却在利益的诱惑下屡屡破纪、破法,甚至抗法,将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发家致富”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公安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公安执法的公信力。 “被告人王嘉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2017年12月16日,厦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王嘉斌受贿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当法官将法槌庄重敲响的那一刻,王嘉斌正式完成了从光荣警察到耻辱囚徒的人生大反转。 经查,王嘉斌不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疯狂受贿700余万元。他利欲熏心畸形“致富”,在临近退休时栽了大跟头,没能“安全着陆”。王嘉斌为何会陷入犯罪泥潭?他的腐化堕落又给我们留下了怎样的启示呢? 私心作祟祸端丛生“生意”兴隆背后的权力游戏 20世纪80年代,27岁的王嘉斌通过考干进入厦门市公安系统,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在此后的三十余年里,他从一名基层普通民警一步步走上重要领导岗位,先后担任厦门市公安局开元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做基层民警时的工作虽然累点、苦点,但心无邪念,生活过得愉快坦然。”然而随着王嘉斌走上领导岗位,他的心态开始慢慢发生着变化,心里时常惦记着的是怎么设法谋取私利,而不是如何用权为民。利用职务便利,为家属经营茶叶店谋利就是他“发家致富”的方法之一。 2005年,王嘉斌在担任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他的家属经营起了茶叶店。据一位办案人员介绍,这家茶叶店在之后的几年内一直门庭若市,生意兴隆,前来买茶、泡茶的不少是王嘉斌的下属。2010年的一天,王嘉斌约湖里分局后勤科一位下属到家里吃饭。据该下属交代,当时王嘉斌的家属询问他湖里分局的工作茶是哪里购买的,每个月采购多少茶?该下属马上明白王嘉斌家属问话的深意。临走时,下属告知王嘉斌可以在王嘉斌家属的茶叶店采购部分接待用茶的想法,得到了王嘉斌的默许。此后,湖里分局后勤科陆续多次在王嘉斌家属的茶叶店采购单位接待用茶。“为了和王嘉斌搞好关系,我们就在他家属的茶叶店采购茶叶,包括之后我个人需要的茶叶也一起在那里采购。”经查,在王嘉斌任湖里公安分局局长期间,湖里分局机关、下属大队、派出所以及多位民警先后在王嘉斌家属开设的茶叶店内购买茶叶数十万元。一些民警在买茶、泡茶中与王嘉斌的家属套近乎,希望王嘉斌的家属能在升迁时替自己在局长面前“美言”几句;一些民警直接通过茶叶店给王嘉斌送礼,以求得到领导的“认可”。就这样,普通的茶叶店成了某些人与王嘉斌拉近关系的便捷通道和“沟通”平台。 “对家人的管教不力,是我滑入犯罪泥坑的重要推手。我不顾中央三令五申,让家属以开茶叶店为幌子赚钱。如果不是我的局长身份,茶叶店的生意就不会那么兴隆。”王嘉斌非常清楚家属茶叶店生意兴隆的原因,也很清楚家属开茶叶店在群众中造成的恶劣影响,可他并没有制止。“如果当时狠心让她把茶叶店关了,可能后面也没有那么多事……”提到家属开茶叶店的事,王嘉斌时不时埋下头,一边挠着青筋暴露的太阳穴,一边遮掩着涨得通红的脸。 “在家庭,如果有一位时时能提醒、监督我的贤内助,我不至于走到今天的地步。”王嘉斌在担任湖里公安分局局长期间,没有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家属经营茶叶店谋利当回事,没能养成良好的用权习惯,而是随着局长资历的增长,不断触碰“高压线”,收礼的范围越来越广,次数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影响也越来越恶劣。王嘉斌的案例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如果做不到秉公用权、心有所畏,处理不好公和私、情与法的关系,注定会在违纪违法的路子上越走越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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