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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05:27  来源:永泰县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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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反映党员干部廉政方面问题信访件较多”。一是推广“互联网监督”。巩固拓展惠民资金网试点成果,扩大数据上网覆盖面,强化“大数据”反腐;继续开展村级资金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打造透明社会。二是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开展“大下访”活动,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下访挂钩联系乡镇和换届选举重(难)点村,在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县纪委监委专门针对基层信访薄弱环节,开展“开门全员接访”和“干部下访”工作,全力打通信访诉求“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五不能”“六不宜”标准,严把候选人人选审核关,确保选出群众满意的村“两委”班子。四是推进“阳光征迁”。针对征地补偿信访高发现象,严格履行征迁、补偿法定程序。坚持“阳光征地、和谐拆迁”,主动、及时做好政策公开和答疑解惑工作,完善公示制度,消除信息不对称。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加强对补偿环节的监督执纪。五是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加大对乡镇信访干部和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的培训力度,提高初信初访办理实效和办结率,提高教育引导和答复反馈工作水平,加强对乡镇信访规范化、法制化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定期排查和动态管理机制。

针对“文件较多”。一是开展整治行动。印发《永泰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强化制度约束。认真落实省、市有关部署,开展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及“文山会海”专项整治。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出台《关于做好县委文件前置审核工作的通知》,严把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关。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发文把关。三是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效率。严格参照省、市“两办”的制度设计,规定领导批示、督查督办类文件反馈时限。扩大党政网络公文交换平台、全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应用,提高发文速度;加强对“两办”干部的监督管理,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提升办文效率,尽最大努力为基层单位留足征求意见和反馈落实的时间。

针对“会议较多”和“会风不实”。一是精简会议数量。严格执行2017年印发的《关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通知》,坚决推动“无会周”及精简会议相关制度真正落实。加强“两办”统筹,严格会议审批及议题把关,可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二是严肃会风会纪。严把会议请假、签到关口,对重要会议缺席、替会现象进行倒查;今年起,组织“两办”督查室、效能办等力量对会风会纪展开常态督查,严查开会随意离席、交头接耳、玩手机等不良会风,并由县电视台对重要会议干部听会、做笔记等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留存影像资料备查。三是提倡一线工作法。倡导学习廖俊波同志“能到现场就不在会场”的优良工作作风;今年以来,结合“六抓六赛”行动,要求县处级领导每月至少一次走访挂钩联系企业、每周至少一次深入挂钩项目现场调研,提倡把问题解决在一线,避免层层开会。四是提高会议效率。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为重点工作攻坚指挥平台接入经济、项目、招商、多规合一等功能板块,可直观展示项目前期会商需调用的各方面数据信息,有效压缩项目会商参与人员规模和会议时间。

针对“公车费用支出较大”。一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各项制度。认真执行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控制公车总量在编制数以内,严格执行定点停放、维修、加油、保险、洗车和统一调配制度。二是深化公车管理制度改革。在第一批(县委办、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6辆公务用车纳入公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二批收纳管理工作,将33个县直单位53辆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针对“机关干部作风慵懒散”。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盯目标、转作风、建机制、管队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组织各县直单位和乡镇党组织召开“纠‘四风’转作风”和“整改不良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开展作风自查自纠活动。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对党建工作研究谋划不够”。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召开乡镇和县直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他们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现场提问和点评。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编制印发《2018年全县党建工作要点》。全县16个符合条件的临时工作机构均按要求成立临时党支部。

针对“各套班子党建工作表率作用不突出”。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建6个督导组,于今年1-2月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从严审核把关准备程序和有关材料,确保质量和实效。严格对照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于今年2月召开县四套班子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标准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中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邀请福州市委领导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到会指导,相关材料通过省、市组织部门审核。二是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共永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今年以来已9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大事项,并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县政协制定《中共永泰县政协党组党内政治生活规则》和《县政协党组学习计划》,规范党组会议制度和学习计划安排,并针对会议记录建立专人专簿记录、秘书长定期指导检查的常态机制。

针对“党建职能部门主业弱化”。一是调整机构设置。县作风办从县委县直工委剥离,进行单独设置,并另行抽调人员常驻办公,原先在作风办兼职的3名县直工委干部回归党建主业。二是落实党建职责。今年1月对9个县直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4月中旬起,对县直机关9个系统党委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和指导。召开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暨县直纪检工作会议,印发《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考评。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针对“党建制度落实不严”。于今年3月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对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等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促进;并于3月下旬组建32个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现场交流、查阅内业资料等方式,对全县32个基层党(工)委及其隶属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情况开展交叉互查,提出整改意见207条,形成台账逐项落实整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对巡视反馈存在问题的盖洋乡、洑口乡、同安镇、大洋镇党委及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较弱”。一是加大经济帮扶力度。重点帮扶薄弱村谋划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目前已实施43个项目,主要是光伏发电项目,这类项目每年可为所属的村增加村财收入4-10万元。二是创新流动党员培训载体。规范化运行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和改进在城关务工、经商或居住的乡镇流入党员和外来流入党员的教育管理,已开展流动党员集中培训6期。积极引导流动党员通过“党员e家”和“一线福州”“永泰党建网”“永泰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远程学习。三是加强乡镇党校建设。从今年起,按照乡镇党员每名每年100元的标准,由县统筹拨付党员培训经费。全县21个乡镇党校和56个农村(社区)教学点今年已开办培训班75期,受训1.1万人次。

针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严格依据《党章》规定,及时对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做出处理。巡视发现县经贸系统党委失联党员12人,已取得联系,其中11人重新纳入党组织管理,1人给予停止党籍处置。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党员。将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17个村优先列入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目前有9个村(包括大洋镇大展村)已经新发展党员。三是加强组工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各党(工)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和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四是严肃约谈问责。责成同安镇党委对未按规定收缴党费的红阳村、坂头村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红阳村支部书记吴国清、坂头村支部书记鲍仕权进行约谈。五是整顿基层党支部。县经贸系统党委撤销原县印刷厂支部、县水泵厂支部、县调味品厂支部、县食品厂支部、县食品公司支部、县汽车运输公司支部,在此基础上成立永泰县商务局企业职工安置办公室党支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主责主业聚焦不够”。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1月至2月上旬,县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16个乡镇、23个县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并由县委书记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洑口乡党政主官、纪委书记以及县林业局局长进行集体约谈;紧密推动2017年度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清单”3大方面25个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坚持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健全“双报告”、述责述廉、谈话提醒、检查考核等机制,做到履责有依据、问责有标准。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县委及时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今年上半年已对4个乡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2个乡镇开展交叉巡察;完成县监委组建工作,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三是强化廉政教育。2018年县委中心组安排2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学习;继续挖掘传统文化、本土文化中廉洁基因,在“县六馆一中心”设置永泰家规家训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廉政文化。四是全面整改不足。责成同安镇、大洋镇和县农业局对照搬照套、敷衍应付的会议记录和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整改,对出错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自纠,并结合县委巡察工作,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反向问责。

针对“监督主体缺失、履职不到位现象比较突出”。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对符合成立党组条件的县直单位全部予以成立党组;对全县各个县直单位党支部,除13个支部因党员数不足7名未能成立支部委员会外,其余已全部设立纪检委员。二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深刻汲取县林业局“塌方式”违纪的教训,重申“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在部分单位开展履责全程纪实工作试点,对党组履责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比较薄弱”。一是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对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预算编制、概算调整、增项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研究制定《永泰县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补充规定》,切实加以整顿。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结合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交叉互查,开展党务政务村务督查整顿行动,对公开不及时、不具体、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整改,各乡镇对202个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完成翻新整改。编制党务村务公开目录和格式、内容样版,印发各乡镇、村(社区)对照执行。在“永泰党建”微信公众号和“永泰党建网”等新媒体平台上转载宣传和辅学材料。继续办好惠民资金网,开展村级资金网上公开试点工作。
  针对“责任追究明显偏软”。今年以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共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党内问责2名。结合一线考核干部工作,对照《问责条例》,将干部知责尽责等方面的表现列入重点考核和问责范围,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已对31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13名干部进行书面函询。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针对“内设机构改革还未到位”。岭路乡、梧桐镇、盘谷乡等3个乡镇纪委书记已于今年1月配备到位。从县直单位借调5名年轻干部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视工作表现适时按程序正式调入派驻纪检组。2018年公务员招考计划包含3名派驻纪检组岗位,可于年底前到位。另从县司法局、公安局森林分局选派5名干部充实到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目前,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已配备到位。

针对“深化‘三转’行动偏慢”。今年以来,县纪委书记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未负责其他工作。对2017年以来县纪委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全部予以调整退出,并印发《关于调整县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予以明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关键作用的实施意见》,在全县纪检系统组织开展落实“三转”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将落实“三转”情况作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县委巡察的必检内容。派驻卫计局纪检组长从2018年2月12日起不再联系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等9个单位。盖洋乡纪委书记已调整工作职责,不再分管机关效能、绩效考评等工作。

针对“抓早抓小不够有力”。一是筑牢“微腐败”防线。加大对基层“四风”多发、易发廉政风险点的提醒谈话、函询力度,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97人次。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县纪委监委在信访局开设接访窗口,定期接待来访;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下访、暗访。三是加强廉政教育。今年以来,通过“青云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新闻42篇,下发廉政短信4500多条。四是完善监督防范机制。县水利局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全县水利行业实际情况,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14项。县林业局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县国土局制定出台了《永泰县国土局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2018年廉政履职风险排查汇总》等制度。县交通运输局强化农村公路建设招标监管,实施项目核查备案,建立执法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案卷评查制度。同安镇针对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制定出台《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洑口乡成立“三资监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制定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三公开”工作、落实乡党委“三不准”等规定。县商务局组织干部参加案件审理旁听,开展廉政警示谈话,重申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

针对“执纪审查能力不足”。在完成全县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纪检监察全覆盖改革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纪委监委突出主责主业意识,提升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组织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20名参加市纪委监委举办的执纪监督审查综合业务培训班;抽调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干部12名参加跟班学习,持续开展“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培训方式,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式应知应会测试,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组已立案15件15人。

3.关于巡察震慑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针对“巡察力量配置不强”。按核定编制(8名)配齐县委巡察办(含巡察组)人员,均按正科级配备巡察组组长;抽调优秀干部充实巡察队伍。结合县监察委人员转隶等契机,从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遴选年轻优秀干部成立巡察人才库,现有在库党务、纪检、财政、审计等专业人才143人,其中组长库20人。在原有2个常设巡察组基础上,成立3个临时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动态开展巡察工作。

针对“巡察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注重对巡察人员开展巡察前培训。积极改进巡察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加大巡察力度、加快巡察进度。根据市委巡察办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交叉巡察工作,配合省市开展好上下联动巡察。
针对“巡察整改力度不大”。加强对已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完善巡察台账,及时督促已巡察单位按规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巡察反馈的单位全部按照有关要求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作风不实、慵懒散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严监督问责。推动明察暗访常态化,今年以来,县效能办开展效能督查35次,受理效能投诉9件,给予通报批评3人,责成相关单位辞退1人,效能约谈27人。二是加强一线考察及结果运用。出台《在“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中开展一线考核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以来,从征地拆迁、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及日常工作一线提任32名表现优秀的干部,进一步营造正向激励氛围。三是关心关爱干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实行组织部部长夜谈制度,加强与干部的交心交流,动态掌握、疏导倦怠情绪,精准关心关爱干部。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倒查责任。针对巡视发现的2014年县委办一次来访接待多餐、县政府办和嵩口镇公务接待费用明显增加等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嵩口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有关规定。组织县、乡(镇)两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业务负责人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重申各级规定中的刚性约束内容,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程序。由县纪委责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三是完善接待工作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重申工作标准及审批程序规定,严令禁止违规接待。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开展指导、监督、检查。利用“1 X Y”廉政纪律集中督查对各单位的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情况进行核查,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3.关于公车使用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退违规报销费用。全部完成17辆公车违规超报油费、维修费210910.19元的清退工作。二是开展责任追查。对相关的16名驾驶员进行责任追查,鉴于其中13名驾驶员均属临时聘用人员且已离职,并能积极主动清退超报款项、认错态度较好,故不作进一步处理。对3名仍然在岗的驾驶员予以大会通报批评,其中责令辞聘1人。三是进行倒查问责。针对巡视发现的闽AF7083、闽ANQ197、闽AF6793等3辆公车多次在市外行驶问题进行倒查,对县政府办原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县政府办负责公车管理的原具体经办人员进行立案处理。上述3辆公车使用人均系省管、市管干部,市纪委已要求县政府办就行驶情况作出说明,目前尚未发现问题。四是规范公车使用。针对巡视发现的县委办、县政府办分别借用县北水南调项目指挥部两辆越野车的问题,已对涉及的车辆作资产调拨处理。五是加强监管。全面完成公车标识化和定位系统安装,强化运用日常性调阅行车轨迹等手段开展监督,及时追责问责,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终止执行不合规文件。印发《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终止执行“榕高工〔2009〕159号”“樟财〔2010〕127号”“樟财〔2013〕226号”“樟财〔2015〕37号”等市、县自行出台的有关津补贴发放文件。二是认真做好清退工作。针对巡视发现我县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1126.59万元的问题,我县对数据进行核实和重新归类,对无文件依据发放的70.8万元予以全部清退;对依据县有关规定发放的误餐补贴、通讯补贴等共计617.64万元予以全部清退;对涉及重点项目以及依据福州市有关规定发放的438.15万元,待市里部署后再做处理。

5.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一是针对2013年8月县政府原领导往返成都乘坐飞机头等舱多报4820元,已全部清退完毕;县政府办公室出台《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报销制度》,进一步明确资金报销审批程序,加强问题防范。二是针对2014年12月葛丹公路建设指挥部一行4人赴成都市公出拐道广安市列支住宿费400元现已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选用存在失察的问题

一是提高信访核查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执行纪检干部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业务轮训、开展应知应会知识考试等工作机制,提升办信办案能力;完善提级交叉办理、联合会诊、定期督办等机制,强化对三类重点人、三个关键节点问题线索的初核力度。二是加强任前廉政监督。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的出现。三是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主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廉政谈话力度。今年以来,共对9名新提任或转任的“一把手”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四是抓惩处问责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手段,加大对“一把手”的惩处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科级“一把手”2件2人。

2.关于干部配备存在不足的问题

针对“职位空缺较多”。已调整充实县直单位空缺科级领导职数13名、科级非领导职数23名。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人事暂时冻结,县委组织部已全面梳理全县科级干部配备情况,研究干部人事调整计划,待人事解冻后即予实施。

针对“干部交流不顺畅”。制定出台《永泰县关于进一步推荐全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畅通乡镇和县直机关之间、远近乡镇之间干部交流渠道,有计划推进长期在乡镇或偏远乡镇工作、连续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经历单一、缺少基层经历等重点对象的交流轮岗,形成城乡干部双向交流的良性机制。今年以来,共调整13名乡镇科级干部交流到县直单位,选拔5名县直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

针对“个别单位仍然存在超配现象”。持续深化“7 3”专项整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1名专职科级干部已于2018年1月转任副科级实职岗位,县人社局超配的1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已于2018年4月退休。剩余5名系统党委(党组)专职科级干部和县水利局超配的1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整改消化问题,纳入人事解冻后的干部人事调整计划。

3.关于临时机构设置过多的问题

推行“扁平化”管理机制创新,全面规范整顿临时机构,撤销临时机构3个,以整合的方式减少临时机构2个,目前全县临时机构总数由26个减少至21个。县委组织部对全县临时机构人员构成、岗位职责进行了优化调整,至6月底,全县临时机构抽调人数由158人降至101人。今后,县委将密切跟踪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对完成攻坚使命的临时机构进行撤销或合并,防止冗员现象发生。
  4.关于干部档案存在缺漏的问题

已责成县委组织部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缺少入党政审材料的干部名单进行全面摸查和梳理,现已完成40名干部的档案补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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