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将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23:28 来源:将乐县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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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县委履行党建责任不够到位。 (15)针对县委党建主体意识不够强问题。调整充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今年已召开2次会议。 (16)针对履职不到位的运用组织处理手段较少问题。责令15个单位对存在问题再次逐条对照检查,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巡察办备案。分批对被巡察的15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就党的建设缺失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对今后巡察发现有存在党建问题的单位,区分问题轻重,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追责问责。 (17)针对乡镇党委书记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健全完善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提高基层党建工作在乡镇工作考评中的权重。共召开常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专题研究部署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制定下发《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42项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召开农村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各乡镇党委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35次,完成150个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目前,全县135个村党组织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100%。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8)针对民主生活会战斗性不强问题。县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7月6日,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对照巡视反馈问题,主动对标认领,深入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考核内容。 (19)针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形在神不在”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掀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要求,举办集中学习415场,培训党员干部7480多人次,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支部上党课433次。在“将乐先锋”等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学习专栏,在409个党支部建立党建微信群。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确定每月20日为全县主题党日活动日。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上半年共举办发展党员等业务培训班2期。细化机关党建考评细则,对县直部门14个党委、59个党组织开展全面检查,67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0)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存在错位、缺位问题。一是建立村“两委”干部工作职责和履职清单,对村级组织村“两委”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并整改不规范履职问题3个。二是组建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成立离退休党组织15个,每年核拨3万元作为工委工作经费。 (21)针对有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带头人素质不高问题。17个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均完成整顿转化。今年换届选举产生的135名村党支部书记中,大专以上学历41名,比上届增加41.4%;农村致富能人87名,比上届增加33.8%,村级组织带头人素质得到提高。扎实推进第五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选派42名优秀干部驻村任职。 (22)针对少数乡村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一是加强廉洁教育。共开展村主干党纪条规培训67次,举办案例巡展13次、编印案例汇编2期,刊发廉洁教育相关文章155篇。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制定下发了《村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村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制定下发《将乐县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13个乡镇144个村开展专项督查,列出问题清单148条,发出审计通知书144份。启用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扶贫资金进行跟踪监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23)针对县委对党员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县委中心组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组织党员干部到清风馆警示教育基地参观20批691人次。二是压实责任。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2018年县委八件要事重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评。制定《中共将乐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责任清单》《中共将乐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村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村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至上而下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三是健全制度。制定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等制度,出台《将乐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将乐县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四是强化督查。先后2轮对14个单位进行巡察,发现问题143个,移送问题线索72条,党纪立案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24)针对执纪审查力度偏弱,追责问责偏宽偏轻问题。一是抓实抓牢审查调查环节,2018年1-6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61件,同比上升3.39%;其中自办32件,同比上升113.33%;乡科级干部7件,同比上升75%;大案4件,同比持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2016年至2017年间县林业系统发生5起案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三是提高乡镇派驻执纪审查能力,2018年1-6月,乡镇纪委新立案件31件,其中自办11件,同比上升83.33%,查处违反廉洁纪律案件4件,占乡镇自办案件总数的40%。6个派驻纪检组立案9件,同比上升100%,其中自办件5件。 (25)针对古镛、万全等3个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古镛、万全、安仁等3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3个乡镇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纪委和派驻(出)机构落实“三转”情况督查的通知》,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三是将乡(镇)纪委“三转”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同时严格执行报批程序,乡(镇)纪委书记分工必须报县纪委同意。 (26)针对巡察组发现问题较少、较简单问题。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今年来,已开展培训2期60余人次,选派3批次6人参加市委联动巡察。巡察人才库新增计算机、综治等专业人才97人。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已召开1次经验交流会。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每轮巡察向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汇报工作,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议专题汇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三明市党委巡察材料阅卷归档暂行办法》收集整理归档材料;探索建立信息管理办法,设计了《巡察工作分类表》和《巡察工作路线图》。 (27)针对巡察机构不健全问题。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对现已设置的两个巡察组配备组长、副组长,现有的两名巡察专员分别任命为县委巡察一组组长、县委巡察二组副组长。二是配齐人员。从乡镇、县直部门中择优选配3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委巡察机构。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方面 1.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28)针对违规使用国有控股资金举办商业活动问题。已全部收回违规使用国有控股资金12.54万元。 (29)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全县未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23.22万元,到6月底,除死亡和开除公职以及已辞退临时聘用和已离任村干部人员外(计11.15万元),其余均已清退到位(计112.07万元)。 (30)针对公款违规消费问题屡禁不止问题。制定下发《将乐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将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从源头堵塞漏洞。加大督查力度,制定“1 X”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开展“1 X”专项工作督查。将巡视反馈公款购买烟酒、支付土特产、支付旅游作为问题线索进行核实。目前,已清退9160元。 (31)针对违规借用、购置车辆问题。一是通过返回原单位或企业、转入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拍卖等方式,12辆违规借用、购置车辆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每辆公务用车实行精准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32)针对违规绕道旅游问题。玉华洞管委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许敬明等3人绕道旅游问题于2018年7月12日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33)针对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立即停止5个在建农村公园建设,调整方案,压缩投资100余万元。二是加强33个已建成农村公园管护使用,利用公园村民群众较为聚集的优势,积极在农村公园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村务公开、法律知识等宣传,推进多功能农村公园建设。三是提升南口乡蛟湖公园功能和利用率,由福建茂业生态休闲农业公司参与经营,公司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完善了休闲采摘基地建设,年内可实现接待游客近万人次。四是规范今后农村公园建设,原则上不再建设农村公园。 (34)针对缺担当不作为,热衷于签订“责任状”问题。一是落实好《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勇担当、敢作为、负责任的工作作风。二是组成责任状清理工作小组,全面精简责任状,将17类责任状缩减至7类。 (35)针对港田三轮车未得到有效治理问题。一是加强管控。出台了《城区三(四)轮车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城区三(四)轮车进行分类整治。二是加强教育。充分运用微将乐、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非法载人营运电动三(四)轮车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开展文明交通机关先行主题教育等活动,签订了《将乐县机关干部职工交通文明承诺书》2326份,发放了《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2.7万余份。三是加强整治。加大城区三轮车违法营运整治力度,共查处城区电动三轮车交通乱象120多起,暂扣城区电动三轮车54辆,警告教育驾驶人260人次。 (36)针对县二实小项目历经4年尚未完工问题。严格按照项目推进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提前做好后续工序安排,衔接好装饰等工程节点,实行管理人员与施工班组同作息制,力争8月底前全面完工。 (37)针对丧葬不良风俗普遍存在问题。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松溪县,学习丧葬整治工作先进经验;在将乐新闻网等平台开设“抵制不良丧葬习俗”宣传专栏,在城区主要路段悬挂和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加大殡葬改革和殡葬移风易俗政策宣传。二是全县党员干部带头签订婚丧事宜承诺书,并将送葬治丧不良风俗整治工作纳入各类文明创建考核内容。三是组织社会殡葬服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从2018年7月1日起对送葬游街过程中播放高音喇叭、焚烧纸钱进行专项的教育和整治。四是每季度对13个乡(镇)节地生态安葬主要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和通报。五是将殡仪馆整体搬迁工程列入2018年县委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并加快建设。 (38)针对文多会多检查多问题。一是坚持精简会议、合并办会的原则,召开各类会议较2017年同期减少11次。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精简简报工作的通知》,制发各类文件较2017年同期减少22份。三是严格执行《将乐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开展检查调研活动较2017年同期减少8次。 3.解决群众集中反映的民生问题力度不大办法不多。 (39)针对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不高问题。未解决的129件建议和提案中,已解决62件,38件正在解决中,另有29件受目前政策等条件限制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统筹。 (40)针对教育质量滑坡严重,教育管理工作弱化问题。一是全面加强教育管理。出台《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7份文件,实施小学强基、初中壮腰和高中筑梦工程。今年中考全县总分平均分位列全市第三;高考一本上线人数205人,较去年增加25人;600分以上23人,较去年增加21人,其中,理工科9人进入三明市前100名;艺体生2位学生被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另有1人已被清华美术学院录取。二是进一步实施扩容工程。新建将乐四中教学综合楼,将增加学位900个。三是实施正向激励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学校和教师队伍正向激励办法,树立了大抓教育质量的正确导向。 (41)针对基层医疗卫生建设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坚持定向培养,2017年已委培乡村医生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生6人,2018年定向委培乡村医生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生7人。二是基层医务人员的平均工资从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8.3万元,全县12个乡镇业务用房和职工生活住宿条件得到改善,高唐、大源、南口等乡镇卫生院已建成投入使用。三是选送16名医务人员到各级医院进修学习,组织全县乡村医生参加集中培训。 (42)针对公共交通发展滞后问题。一是已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城区公交线路进行评估,年内出台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优化城区公交线路、站点,目前已对相关冷门线路进行了调整。三是加大农村客运市场管理,计划2018-2019年开通一条乡镇公交线路。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执行干部人事工作要求不严。 (43)针对执行干部人事工作要求不严问题。制定《将乐县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办法》,建立了档案联审机制,严格把好任职资格关。进一步明确实行任职试用期职务范围,确保任职试用制度执行到位。开展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专项治理,清理规范2名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在企业兼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试行)》,从严把好人员“进口关”。 2.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 (44)针对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规范细化干部选任工作步骤,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及行政、工资关系情况自查,对没有按规定随转、交流轮岗等问题,结合机构改革,统筹考虑相关人员岗位调整。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督促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认真如实填写《记实表》并签名,杜绝“代填”现象。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工程项目违规操作,存在廉洁风险。 (45)针对违规组织招投标问题。一是南部新区一期工程(BT)项目审计已基本完成,该项目累计投资约4.7亿元,正在组织调查核实。二是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增强干部法律意识。三是成立将乐县财政投资预算评审中心,2018年,共审核投资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39个,审核总金额3.68亿元,核减1847万元。 (46)针对涉嫌违规定价且单价明显偏高问题。将积善工业园区四期土石方工程分为6个地块、5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其中:SQ1、SQ4标段,SQ2标段、SQ3标段、SQ5标段已完成公开招投标,中标均价为9.8697元/立方米,四个中标公司已全部进场施工。SQ6标段正在上网进行公开招投标。福建联美集团联合体对SQ6标段已完成的40万立方米土石方,参照园区现行土石方招标单价,由县财政局评审后,报县审计中心审结。 2.多次“收购”不动产,国有资金使用存在较大风险。 (47)针对国有资金使用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正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及时督促开发商争取提前回购其预售的房产。同时,加强资金账户监管,要求开发商将商品房销售资金优先用于回购房产。现已收回预购本金及利息约4723.47万元。 (48)针对涉嫌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损失问题。①收购7家房地产开发商不动产整改情况。由县城投公司预购沙县民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澜泊湾项目的资产,已收回预购本金及利息1610.38万元,该笔已整改到位。其他正在整改。②江滨天城项目相差4572.3万元问题整改情况。县城投公司已向相关债权人收回4572.3万元,已整改到位。 3.违规乱收费、乱摊派、转嫁费用问题突出。 (49)针对违规乱收费、乱摊派、转嫁费用突出问题。一是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预算单位公务费标准:从2018年起,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乡镇卫生院、政法系统、纪委、监委和乡镇的定额公务费保持原标准不变外,其他全额预算单位的定额公务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000元。二是完善监管机制。下发《关于落实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公布《将乐县本级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及项目》,明确收费单位和收费项目。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组织财政、物价等部门,对全县各单位乱收费、乱摊派、转嫁费用等问题进行检查。目前,已清退194.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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