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34:54  来源:南平市延平区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分享到: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4日,省委巡视一组对延平区进行了巡视。5月22日向延平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巡视整改政治任务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一组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整改认识。区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5月22日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会精神,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将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一组的要求迅速传达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任务。

(二)强化整改责任。区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和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区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会共20次,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其他常委和相关区领导多次召开政府党组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三)落实整改举措。区委多次研究,认真制定《关于省委巡视一组对延平区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提出145条整改措施,每个整改事项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清单。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主动认领3个、4个重要整改问题,其他问题由12名区处级领导和56个责任单位负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四)巩固整改成果。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同步开展问题“回头看”,发现类似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区委、区政府党组分别于7月6日、7月9日召开巡视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相互批评意见共122条。充分利用巡视整改契机,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赶超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不够到位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区委与各基层党(工)委(党组)签订了《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和〈关于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从制度机制上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二是将党建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管党治党重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三是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开展述责述廉。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对党内谈话的主体、对象、情形、组织实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基层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成员以及党的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主管或分管的党员干部、本单位中层部门负责人谈话1次。四是抓好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区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3名领导干部述职不够认真的问题,由区委主要领导对原太平镇党委书记陈爱宾、茫荡镇两任党委书记罗俊晖、郑铭雄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好的问题。一是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巡视以来,区委共召开常委会11次,研究“三重一大”问题9个,会前均提前将会议相关材料发给班子成员阅知,并提醒班子成员做好沟通协调和发言准备,区委常委会集体议事成效显著提升。二是强化干部担当意识,组织学习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区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在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重大问题时轮流发言,提出各自的意见建议,防止了“正职分管领导”主导决策,凝聚了集体智慧。

(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得还不够紧的问题。一是责成区委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再次深入基层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并在7月4日区委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在全区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组建区委宣讲团和21支乡镇(街道)宣讲小分队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宣讲12场次。二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6月11日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会,再次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各成员围绕践行十九大报告核心要义进行了研讨。三是区委领导班子组织集中学习,巡视以来,已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会、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坚持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还不够到位

(1)关于发展理念、发展方向选择出现偏差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五大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建设生态省的决策部署,着眼全省发展大局,找准发展站位,寻找发展机遇,加快发展速度,全面跟上全省、全市发展步伐,加快打造“山水宜居之城、活力创业之城”。二是发挥中心城区优势,立足延平资源禀赋,主动对接南平市七大绿色产业发展规划,突出发展现代绿色农业、先进制造业、数字信息产业和旅游产业等四大重点产业,加快推进王台百合小镇、长富营养强化奶扩建、元力药用活性炭等项目建设。2018年重点实施24个绿色产业发展项目,总投资93.8亿元。三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采取最有力的防治措施,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上半年全区生猪出栏数23万头,严格控制在省里下达指标年出栏生猪85万头之内。根据6月13日监测结果,辖区内30条重点小流域中,Ⅱ类水5条、Ⅲ类水11条、Ⅳ类水2条、Ⅴ类水12条,消灭了劣Ⅴ类水,全面改善小流域水质。出台《延平区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退养人员转岗转业就业的九条措施》等扶持政策,在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产业、转岗创业就业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已转产转业5224户,占退养户的91.3%。

(2)关于对省委赶超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还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于伟国书记《做实奋力赶超的紧迫任务》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赶超意识,树立实干拼创的用人导向。二是将省市下达的2018-2020年主要指标目标及重大项目细化分解到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实行台账式管理。落实“一季一督查、一月一协调”机制,加强跟踪调度、专项督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完成省市下达的赶超任务。三是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围绕延平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百合花、延平乳业2个省级农产品优势区项目和华龙现代农业生态园等6个市级绿色产业重点支撑项目建设,做大一产总量;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对20家重点亿元企业和10家拟上规企业重点联系帮扶,加快打造“中国保温之都”“中国游乐业之乡”等品牌;筛选培育一批优质商贸、服务业企业,增强三产拉动效应。四是深化“四比六促”“项目突破年”活动,积极促成纯电动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项目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地。今年1至6月,新增“五个一批”项目176个,总投资454.16亿元,其中新增谋划、签约、开工、投产项目数和总投资均位居全市前列。五是主动对接南平市行政中心搬迁大局,开展前瞻性研究,及早应对承接事项,加强预测分析研判。如,加快打造以智慧延平为主体的城市现代管理新模式,谋划和推动以乡村振兴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新动能,服务好“五南”式企业,延伸一批上下游企业,壮大实体经济。

(3)关于对精准扶贫的把握还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2018年4月9日至5月9日和6月18日至29日先后两次对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24个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责成各乡镇(街道)逐户逐人落实搬迁信息,确保应搬尽搬,2017年完成造福工程易地搬迁1393人,完成8个20户以上集中安置区建设,在南平市2017年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得分98.5分,考核等次为“好”。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率两月通报制度等,截止6月底,除因项目验收预留资金及正常结余外,全区所有扶贫资金(含滞留的造福工程资金)已全面拨付到位。三是严格执行“户贷户用户还”政策,2018年7月20日前已将集中到区国运公司的808户4040万元全部退还贫困户,由贫困户自行选择产业投资,贫困户无意愿投资产业的,由其直接将贷款资金归还银行。针对国开行、银监会明令禁止后,区里仍将346户1726万元的小额信贷到国运公司统筹使用问题,已退还银行或贫困户,其中115户571万元已于2018年6月20日前到期归还银行,另231户1155万元于7月20日前已全部退还贫困户并由其自行选择产业投资。四是针对延平区贫困户易地搬迁数据上报不实造成搬迁工作在全市各县排名倒数第一的问题,给予区扶贫办常务副主任杨华义行政警告处分;对塔前镇副镇长江凌、西芹镇副镇长张文莉、原巨口乡人武部长刘德明进行通报批评;由区纪委常委游辛对区扶贫办扶贫开发股股长俞军华进行诫勉谈话,由塔前镇纪委书记郑国海对塔前镇扶贫办主任纪运杨进行诫勉谈话,由巨口乡纪委书记何家明对巨口乡财政所副所长张惠琴进行诫勉谈话。

3.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和宣传不够重视问题,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省委、市委出台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督促全区基层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对《实施细则》进行了再学习再研讨。二是坚决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6月11日区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延平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就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提出具体要求,并责成相关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区委巡察和各基层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印发《关于健全意识形态领域监测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的通知》,完成《延平区1-5月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四是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今后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在7月4日区委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对照检查。五是进一步强化专题督查,规范考评流程,1月22日至26日区委组成4个督查组对基层党(工)委(党组)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题督查,区委常委会听取了督查情况汇报,督查结果列入全区绩效考评指标。针对意识形态专题督查流于形式问题,由区委主要领导对区委宣传部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4.推动巡视整改还不够彻底

(1)关于大横绿色产业开发建设公司转让土地给晨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1239.82万元土地转让款及671.09万元违约金尚未收回,还处于司法诉讼之中的问题。一是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专门工作小组,先后组织召开5次协调会,专题研究招商引资、企业重组、执行转破产等事宜。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间,采取招商引资和企业重组方式进行处置,但均协商无果。3月起,通过组织召开债权人专题听证会并征得同意后,采取执行转破产方式解决问题。该案件材料已于7月21日提交南平市中院审查,市中院将于8月下旬报送省高院复核,区委推动该案件加快审结。二是区法院判处原区经信局主任科员、南平市大横绿色产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景强有期徒刑十个月零九日,并处罚金15万元,没收赃款9.2万元并上缴国库,给予郑景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判处晨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起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关于“两违”问题依然很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大“两违”打击力度,巡视以来,共拆除和补办审批172宗,面积4.82万平方米(其中“即查即拆”66宗,面积0.98万平方米;补办审批47宗,面积1.43万平方米;依法拆除59宗,面积2.41万平方米)。二是责令国土、林业、执法等有关部门对摸底情况进行复核、建档,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责成乡镇(街道)列出首批具备拆除条件的违建对象;责成未完成集镇规划的乡镇近期完成集镇规划。三是召开全区“两违”专项整治动员会,开展为期两年的“两违”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延平区“两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延平区“两违”建筑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实施方案(修订版)》。四是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违建问题,原区委1名常委和区住建局局长肖友信已作出书面检查,违建的杂物间已恢复公共使用。

(3)关于乱发津补贴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将中央、省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除中央、省出台确定发放的津补贴项目外,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津补贴。二是成立区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责成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责成全区各级各部门就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及时清退整改到位。三是把发放津补贴情况列为区委巡察、干部评价考核、财务审计等专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单位,坚决予以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问责问效,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