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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古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29:58  来源:古田县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林瑶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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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3日,省委巡视二组对古田县进行了巡视,并于5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政治责任,抓实落细巡视整改工作

县委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坚决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县委先后6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5月26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认真领会巡视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提升思想认识;6月7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提升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6月16日、6月26日、7月4日、7月18日四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县委主动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5月26日成立县委书记钟昌华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中共古田县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措施及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2次回古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确保整改不走偏、不走样。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次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理思路、解难题、促落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整改落实。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分头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逐条梳理深挖问题根源,细化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6月16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切实把自己、把工作、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委巡视整改办建立巡视整改情况周报告制度,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台账,逐项督促进展情况;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对11个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次,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进一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矿山企业关闭退出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二是印发《古田县2018年度敖江流域饰面石材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今年以来3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矿山整治工作;计划投入矿山整治资金3200万元,向省国土厅申请年度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包补助资金400万元,已完成5个矿山覆土复绿工作,12月底前还将完成3个。三是强化矿区监管,今年以来共出动1926人(次)做好矿山巡查,设立18个监控探头实现对矿区重点区域监控,杜绝非法采矿“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四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已完成2个矿山风景区实地测量及初步概念设计,9月底前完成余小山废弃矿山壁画建设工作。对未按期限完成矿山到期关闭整治工作问题,给予时任县政府副县长林纪建,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林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丁景风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县政府副调研员韩松纯、郑银生,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长陈向东诫勉谈话处理。

2.关于“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出台《古田县生猪养殖行业综合治理专项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压实生猪养殖污染治理责任。二是印发《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非法养猪场举报奖励的通告》,立案查处3家漏排企业。三是制定《古田县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四是出台《古田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退养人员转岗就业八条措施》及《实施办法》,转产转业200户。

3.关于“城市污水治理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城区新建的小区及公共设施均已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旧城区采用岸边截流的方式,将污水通过主干管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今年污水管网建设任务8公里,已完成5.72公里。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8月底出水可达到一级A标准并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我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6.5%,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到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1%。

4.关于“食用菌加工企业污染整治”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环保设施升级,全县被列入污染整治的食用菌加工企业160家,关闭拆除48家,剩余112家。其中,需要废气治理的企业112家,监测达标排放企业107家,5家企业正在进行设备整改并申请环保验收;需要废水治理的企业95家,监测达标排放企业68家,27家正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并申请环保验收,12月底前112家全部完成废气废水污染整治。

5.关于“平湖镇塑料厂烟气和污水污染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平湖镇11家塑料厂已停产整治,正委托环保公司重新对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设计,8月底前完成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循环使用,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11家企业原有设备均已拆除。同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开展检查25次。

6.关于“推进‘湖城一体’发展战略有的项目决策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翠屏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快推进总投资8300万元的翠屏湖金堤码头公园建设,10月份完工;总投资1.3亿元、全长9.3公里的翠屏湖内湖环湖景观慢道已完成图审。二是依法依规做好“爱乐·翠屏湖庄园”项目的整改和涉诉工作,由县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整体收回。三是出台《2018年沿湖乡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年度综合量化考评方案》,12月底前完成翠屏湖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验收工作,严厉打击湖区无证采砂和周边乱滥建等违法行为,保护好翠屏湖的生态环境。对“湖城一体”2个子项目改变使用林地用途问题,给予时任县政府副县长林纪建诫勉谈话处理,诫勉教育1人(科级),通报批评1人(科级)。

7.关于“翠屏湖风景区旅游设施简陋”问题。

整改情况:投资185.67万元完成翠屏湖旅游便民码头、大游船泊位项目建设;投资2667.6万元推进游客服务中心建设,12月竣工;投资650万元推进主码头及集散中心的周边景观绿化工程建设,12月竣工。选派工作人员做好景区秩序、环境卫生等工作。目前,正在制定3A级景区创建规划。

8.关于“工业项目引进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印发《古田县产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古田县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今年上半年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25场(次)、“一把手”招商活动13场(次),参加第十九届宁德投洽会等招商活动,与福州华链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签订总投资16.3亿元的投资协议;引进福建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投资额过亿元企业,预估年产值34.9亿元。二是依法收回停产企业。福建天鸿达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由县工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收回。三是引导半停产企业恢复生产。福建省腾高管业有限公司重组更名为福建百通管业有限公司,已恢复生产;古田县腾顺建材有限公司完成技术改进并恢复生产;福建省恒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完成产品转型升级并恢复生产;福建恩汇医疗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正在招工尽快恢复生产。

9.关于“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程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古田县促进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十五条措施》,每年安排1000万元,推动食用菌加工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完成福建农林大学(古田)菌业研究院加工中心建设,引进福建三友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食用菌加工出口企业,打造银耳工厂化栽培休闲观光展示馆,延伸产业链条;举办第一届中国(古田)食用菌大会,签订总额3178万元的订货协议,7月1日起在央视8个频道播出60秒扶贫广告——福建古田银耳,有效提升区域品牌价值。三是积极推广热泵烘干和隧道烘干等新工艺,不断提升食用菌产业技术水平。

10.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前谋划指导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建设指挥部,下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组,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谋划指导。二是由清华大学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整体规划设计。三是打造“一村一特色”,重点建设总投资2.88亿元的杉洋文武古镇、前洋古民居、黄田金翼之家、平湖圆瑛故里等4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四是对已建设的美丽乡村进行分类提升,宜游的按照全域旅游规划,进一步投入资金,打造美丽乡村旅游点;宜居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统筹资金,落实好长效管护。

11.关于“美丽乡村建设中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古田县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古田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二是对预决算不规范及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进行分类梳理,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由住建等部门进行处理。三是未验收的城东街道罗坑村、杉洋镇岭里村2个美丽乡村项目已完成整改,并申请复验。四是杉洋镇古镇古街(北区)修复保护项目(一期)工程已动工,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75.86万元。黄田镇三保村、莪洋村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8月动工,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17万元。对美丽乡村项目预决算管理、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和资金闲置问题,行政处罚3起,追责问责38人,其中,给予凤埔乡官亭村党支部书记陈初金免职处理;对泮洋乡大圪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晨光、泮洋乡凤竹村党支部原书记胡昌国党纪立案审查;给予城东街道廷墩村党支部原书记郑立泉、村委会主任郑建禄,桃溪村党支部原书记吴世用,湖滨村村委会原主任兰巧珍,鹤塘镇西洋村党支部书记余大平,卓洋乡前洋村党支部原书记余新捷,杉洋镇杉洋村第一党支部书记李良、第二党支部书记余增库、村委会主任李在春,岭里村村委会主任谢福诫勉谈话处理;批评教育19人(科级4人),通报批评4人,谈话提醒2人。

12.关于“美丽乡村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古田县美丽乡村长效管护管理办法》,对全县美丽乡村项目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共修护休闲观光亭、污水管网、旅游公厕等8处。凤都镇制定《凤都镇美丽乡村管护管理办法》,由专人负责美丽乡村设施的运营管护;际面村旅游公厕已恢复通水。

13.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轻队伍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以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一是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严格落实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着力选优配强村级班子队伍。二是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分级分批组织村“两委”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三是出台《“互联网+村级权力运行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古田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古田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公开交易暂行规定(试行)》3项制度,加强村级权力运行监督。

14.关于“精准脱贫工作落实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户补助对象危房改造资格已取消,并调整换户到位。二是不符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103户330人已清退。三是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贴息)贷款2100万元,已投入1065.89万元。建设滞后的大甲镇大甲村溪边里和平湖镇新舫村后崎坂两个造福新村项目均已进场施工,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将资金拨付到位。对精准脱贫工作落实不够精准问题,对平湖镇兰塔村党支部书记张丽贵党纪立案审查;给予城东街道上乾村党支部书记吴世贤、村委会主任吴九向,桃溪村党支部委员兼村秘书林兴淋,泮洋乡建兴村党支部书记叶建华诫勉谈话处理;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12人(科级2人),谈话提醒1人。

15.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供水管网建设,计划每年改造供水管网5公里,今年已完成3.59公里,逐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二是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以乙级馆的标准规划建设县文体中心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总投资5.8亿元,10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12月动工建设。三是启动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总投资2.7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完成城区清扫保洁、中转站、垃圾转运等工作市场化运营管理,2020年完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逐年提高城市环卫保洁效率,目前城区快速通道机扫率为50%,2020年提升至80%。

16.关于“城镇棚户区改造抓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古田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今年已启动文安、文河、胜利3个社区和原松香厂片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文安、文河、胜利3个片区全面摸底、房屋外围面积测绘和航拍图制作以及原松香厂片区的红线图制定工作,8月底前完成安征迁初步方案。二是我县成立清违专项行动指挥中心,今年重新修订《古田县“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办法》,建立住建、国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处置历史存量违法建筑联动机制,重新对1160处违章建筑进行核查;根据《古田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以及《古田县解决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结合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对违章建筑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分类处置,有序推进。

17.关于“部分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2013—2016年度,我县未在当年开工的项目有12个,已完成9个,未完成3个;截止2017年12月未完成的项目有7个,已完成4个,未完成3个。以上两项3个未完成的项目指松台小学改扩建工程、县精神病防治院迁建工程、殡仪馆迁建项目。目前,松台小学改扩建工程已动工建设,2019年6月交付使用;县精神病防治院迁建工程因项目重大调整,2018年3月动工,2019年8月份竣工;殡仪馆迁建项目因选址纠纷多,暂不迁建。2017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后序时进度的3个项目为纸厂片区614路连接滨河路道路工程、滨河公园项目和城东街道新丰停车场、水果市场项目。目前,纸厂片区614路连接滨河路道路工程已通车;滨河公园项目8月底竣工;城东街道新丰停车场项目12月完成,水果市场项目2019年3月完成。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每月开展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促检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按序时推进。

18.关于“意识形态部分工作部署未及时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2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的通知》,每年对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2次综合分析。三是每年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1月份已对全县86个单位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7月份开展全县意识形态专题调研督查。

19.关于“意识形态正面宣传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周炳耀同志先进事迹微电影摄制,5月份签订影视制作合同书,7月18日已完成摄制。

20.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相对滞后、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项目以部颁等级馆的标准建设,总投资2.97亿元,建筑总面积3.1万平方米,该项目已动工。针对教师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的问题,在对当事人进行诫勉教育的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教师队伍教育管理作出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21.关于“九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个别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修订<古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与规模标准。二是召开全县招投标业务培训会,对各单位分管项目工作的领导进行培训,提高干部项目工作水平。三是对平湖镇山头顶村造福新村(一平及道路)工程项目和合福铁路古田北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土石方清运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平湖镇人民政府、县城投公司予以警告,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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