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古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9-05 10:29:58 来源:古田县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林瑶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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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22.关于“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8名县四套班子成员已到挂钩联系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二是依托“周末讲坛”“百场讲座下基层”等活动,举办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25期(场),培训党员干部1300多人(次);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党校培训班、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等平台的学习,促进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3.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6月6日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二是6月16日召开县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中共古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重新撰写2016年度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24.关于“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查11次,督促指导全县826个党支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召开组织生活会,累计查找问题数3900多个。二是6月1日县委政法委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6月14日县总工会机关党支部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25.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古田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划的实施意见》,已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场(次),其中4场(次)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提升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考勤制度,推动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26.关于“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8年县委党校春季科干班和中青班设置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相关课程,组织学员前往周炳耀先进事迹陈列馆、寿宁下党等地开展党性教育。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及庭审旁听22批629人(次),8800多人(次)参与“践行十九大,学习监察法”等网络答题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三是制定《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人。 27.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弱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4—2017年有16个党组织整顿转化后又被重新认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问题,通过开展整顿情况“回头看”活动,实时进行跟踪回访,目前已整改到位。泮洋乡党委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组织程序,6月27日中直村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班子。 28.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存在虚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按期换届的17个党组织进行全面分析,逐个制定工作方案,已完成换届选举14个;因企业解体、党员工作调动,撤销党组织3个。二是凤都镇党委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回头看”工作,石坑村党支部已完成2017年3个专题学习研讨。三是大甲镇党委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指导村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邹洋村党支部已对2016、2017年7个专题进行重新学习研讨。 29.关于“有的基层党组织一定程度存在边缘化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广“三亮三晒一争创”活动,发放党徽20000多枚、评选1000多名“党员示范户”,并试点开展党员政治生日贺卡、党员健康体检、党员低息贷款等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县产业发展与招商指挥中心已成立临时党支部。三是县城联社系统党总支下辖的6个党支部,通过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已正常开展党支部工作;县二轻工业综合党支部13名失联党员已取得联系,并纳入党组织管理。 30.关于“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上半年县委常委会会议6次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其中专题研究社区党建1次,非公企业党建2次。二是调整县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街道)抓基层党建工作分工,“七一”期间县委常委开展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县委常委40人(次)深入挂钩联系乡镇(街道)抓党建工作。三是制定《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7月2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国有企业、学校、农村等领域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均衡发展。 31.关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8名县委常委已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将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今后将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32.关于“对下级党组织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8日县委主要领导对2017年度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评倒数2名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末位约谈,持续压力传导。二是转变以往集中年终检查考评的方式,7月、11月两次对全县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三是鹤塘镇、杉洋镇、黄田镇、平湖镇、卓洋乡、城东街道、城西街道等7个党委(党工委)重新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该问题批评教育8人(科级),谈话提醒7人(科级6人)。今年以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问责28人,其中批评教育8人(科级),谈话提醒13人(科级6人)。 33.关于“‘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4日县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二是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到县发改局等5个单位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年度廉政工作情况,并对20名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县发改局、住建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三是2018年6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重新与8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 34.关于“责任制检查结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7日对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清单74份,各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反馈落实情况。二是7月份在全县开展上半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三是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县农业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直部门5名科级领导干部已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其中谈话提醒2人(科级),批评教育3人(科级),2人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作出说明。对2017年度市、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批评教育15人(科级9人)、廉政谈话提醒5人(科级)。 35.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制度,加强督促指导,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立案审查8起8人,诫勉谈话5人(科级2人),批评教育40人(科级20人),谈话提醒24人(科级11人)。二是制定纪检组履职责任清单,开展派驻纪检组组长接受质询评议、亮岗履职等活动,举办2期全县纪检系统干部培训班,提升派驻纪检组履职能力。三是派驻民政局纪检组加强救灾救助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古田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制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136份纪检干部廉政档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到位问题,批评教育3人(科级)。 36.关于“巡察工作有待改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一巡一训”办法,举办巡察干部业务培训班,135人参加;选派巡察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2期,提升巡察业务水平。二是出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7项制度,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和流程。三是探索创新“巡察组+”联动巡察方式,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和巡察精准度。四是建立巡察工作会商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线索和报告质量。目前,正在开展第五轮巡察,前四轮共巡察18个单位党组,发现问题308个,整改完成276个,整改率89.61%,建立完善制度213项,挽回经济损失(清退)647.71万元;已立案22起29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开除党籍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公安机关处理1人。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37.关于“干部担当意识不足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古田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十五条措施》等文件,开展一线考察干部,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二是24套公租房1月26日已公开摇号选房,全部配租完毕。三是指定专人负责“12345”平台,对即将逾办件实行电话提醒制度。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问责26人,其中,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廖小明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陈文、县公安局看守所职工王新记过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内保大队文职林晓警告处分;对县环保局副局长兼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监管和验收领导小组成员陈金宝,卓洋乡卓洋村党支部书记黄剑生党纪立案审查;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曾少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肖祖仕、城西派出所科员郑运隆、大甲镇邹洋村党支部党员阮庭游诫勉谈话处理;批评教育11人(科级6人),谈话提醒2人,诫勉教育3人。 38.关于“有的考察活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超审批范围“考察”的4人已清退费用5438元,超审批考察的2人已清退费用1.64万元;未经审批“考察”的1人已清退费用3549元。制定出台《古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制度》,严格报批程序,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的外出学习考察。县委领导对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超审批“考察”的4人(科级)批评教育。 39.关于“公务接待超陪同人员及一事多餐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公务接待超陪同人员及一事多餐接待相关人员已清退费用1436元。制定出台《古田县政协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县委领导对县政协主要领导谈话提醒。 40.关于“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个别人员存在既领出差补贴又报销接待餐费问题开展自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分别清退1446元、1118元。重新修订《古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古田县政协机关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大对贯彻落实《古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单位实施细则》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接待工作。 41.关于“个别乡镇接待使用白条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鹤塘镇政府对白条报销费用已补开正式税务发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调账。二是鹤塘镇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三是7月9-10日举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内部控制及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财经纪律意识。对时任鹤塘镇政府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对时任后勤分管领导等5人(科级3人)批评教育。 42.关于“个别乡镇未真实反映大额接待费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泮洋乡政府存在非公务和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清退非公务接待费5009元。对未真实反映大额接待费支出问题,对时任泮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允福党纪立案审查,给予时任泮洋乡党委书记谢基乐诫勉谈话处理;批评教育2人(科级),谈话提醒2人(科级)。 43.关于“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 整改情况:已清退超标准报销交通费949元,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把关。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44.关于“个别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3月后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均按照推荐、考察、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和公示程序执行。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45.关于“借用乡镇干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抽调(借用)干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干部抽调(借用)工作。4人未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问题,其中2人最低服务年限已满,2人不再借用;21人超过规定借用时间未及时办理借用手续,其中16人已重新办理借用手续,5人不再借用;3人未明确借用时间,已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46.关于“有的单位超编制”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政法委超编1人已整改到位;县人大机关超编3人,已自然减员1人,其余2人分别于今年10月、11月到龄退休;县委老干局超编4人已分流到缺编单位。 47.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在协会兼职的8名科级干部,兼职协会法人的10名在职处科级干部、7名退休干部,以及与本职工作联系不大的科级领导干部社团兼职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对14名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职务予以免除。 48.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已调离原单位但未转移工资关系”问题。 整改情况:8名调离原单位但未转移工资关系的领导干部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对领导干部调离原岗位的,及时转移工资关系。 49.关于“清理驻外机构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政府驻海口、上海以及深圳3个驻外机构撤销工作,相关抽调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 (六)廉洁风险方面 50.关于“土地出让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湖城一体项目B号地块”及“省道202线周边收储用地E地块”两宗用地的安征迁问题已整改到位,按照“净地”模式交付开发商使用。二是出台《古田县人民政府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批而未供专项治理行动,截止7月,已供应18宗建设用地合计面积784.8亩,其中工业园区用地供应188.8亩。三是加大闲置土地查处力度,目前已对2宗疑似闲置土地进行立案调查,福建省飞得鸿涂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土地闲置费合计91.7万元已缴交到位并收回土地。 51.关于“县直有关单位违规向社团组织拨付财政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对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拨付社团组织经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收回资金254.33万元、清退违规领取津补贴3.67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强化财政资金事前、事后监管,明确财政性资金不得违规用于赞助捐赠社团组织,今后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违规向社团组织拨付财政资金问题。 52.关于“大多数社团组织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民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长期未正常开展工作的社团组织注销登记17个。二是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我县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通知》,督促社会组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三是溪山书画院推选产生新的院长和法人人选;修订完善《溪山书画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对社团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谈话提醒1人(处级),批评教育4人(科级)。 53.关于“涉嫌虚假报销公车维修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1名相关人员(非党)政务立案调查,并清退违规报销修车费1.61万元。二是建立公车管理平台,对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三是出台《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对车辆维修审批和发票报销把关不严问题,廉政谈话提醒1人(科级),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讨1人(科级)。 54.关于“驻外办事处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购买的办公用品和设备已进行清点造册,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清退加油卡、燃料费和景区停车费合计2.28万元。给予原县驻沪办主任游年炜诫勉谈话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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