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福建法治报记者 吴怡星) 福州市长乐区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健康发展,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近日,一举端掉两个在区域内以老人会名义组织犯罪的农村恶势力团伙,有力打击了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消除滋生土壤,赢得群众的赞誉。 据检方披露,今年3月,长乐区鹤上镇某村在建工地频频出现停工情况。经警方调查得知,该村村民在李某等人的带领和指挥下,以不满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为借口,用老人会名义组织聚集一些村民,采用威胁、殴打施工人员,破坏设备,围堵工地出入口等方式,强令项目工地停止施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 而在鹤上镇另一个村,数家企业被迫停产,企业内部各种设备一片狼藉。经查,2010年起,该村老人会林某钗、林某柱等人凭借自身在村里的影响力召集拉拢人员,以外来企业多占用村集体土地为由,带领和指挥部分村民多次采用言语威胁、往厂内投掷石块、泼粪、任意损毁厂内财物、殴打他人等方式,向外来企业敲诈勒索钱财,数额达人民币65万元。 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等13人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长乐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钗等8人因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被长乐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近年来,长乐区大力推动滨海新城建设,在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以老人会名义组织群众阻挠施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2016年以来,长乐检察院共办理以老人会(敬老院)名义组织犯罪的案件12件39人,其中涉恶案件4件,批准逮捕21人;批准逮捕老人会成员阻挠施工,损坏施工工地地基,故意毁坏财物案1件3人;批准逮捕利用敬老院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案7件14人。 长乐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张朝阳说,以老人会名义组织犯罪案件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利用宗族势力、乡土风俗,教唆煽动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二是犯罪手段隐蔽,通过渗透腐蚀,威胁基层政权稳定;三是假借公益之名,滥用政策福利,变老人活动中心为犯罪场所;四是以老年人身份为恃,以维权为借口,执法难度大;五是法律定位模糊,无明确主管部门,存在监管盲区。 对此,长乐检方建议,要建立注册登记制度。老人会应参照社团组织的管理模式,对其试行注册登记制,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可考虑民政局为其登记管理机关,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其业务主管单位。要强化财务监督公开。严格规范老人会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老人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可参照村财镇管模式,让老人会财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要定期安排财务人员对老人会财务管理进行规范指导,对其资金管理、运用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督促老人会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对财务状况、社会捐赠人对捐赠款项的查询,使财务收支公开透明。此外,要大力发展乡村文明,真正发挥老人会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良性作用,配合好村居两委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积极引导诉求表达,开辟老人会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多部门联系跟踪机制,及时对其诉求审查甄别并依法答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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