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厦门、三明等地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9-18 17:15: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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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副场长王启其借机绕道旅游问题。2013年9月、10月,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应邀,组织林场中层以上人员19人和相关单位人员4人共23人分两批分别到新疆、广西考察学习。考察学习期间,两批考察学习人员均借机绕道旅游,并违规报销旅游费用共计95382元。其中,王启其于2013年10月8日至17日,带队(共13人)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树木园考察学习期间,先后绕道到广西及海南等地景点旅游,共报销违规旅游费用63162元,个人均摊消费5742元。2017年7月,市委专项巡察二组巡察发现后,官庄国有林场清退了违纪款95382元。2018年6月,王启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沙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邵希光超标准接待问题。邵希光担任沙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在2014年6月和8月主持的两次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支出7642元,且违规上酒,其中一次上高档酒。事后,经办人员按照邵希光的授意将上述两次费用分解成11笔公务接待费用报账。2018年1月22日,市委巡察十组巡察发现后,邵希光主动退赔了接待费共计9162元。2018年6月,邵希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漳州 长泰县人防办主任蔡长河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间,经县人防办主任蔡长河同意,县人防办未按照实际战备值班和检查防空洞情况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补贴,而是按在编人员每月500元、临时人员每月250元等标准,违规发放补贴共计80010元,其中蔡长河违规领取补贴15720元。2018年6月,蔡长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稿件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厦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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