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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8-09-18 16:13:34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日前,福建省沙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副场长王启其借机绕道旅游问题。2013年9月、10月,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应邀,组织林场中层以上人员19人和相关单位人员4人共23人分两批分别到新疆、广西考察学习。考察学习期间,两批考察学习人员均借机绕道旅游,并违规报销旅游费用共计95382元。其中,王启其于2013年10月8日至17日,带队(共13人)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树木园考察学习期间,先后绕道到广西及海南等地景点旅游,共报销违规旅游费用63162元,个人均摊消费5742元。2017年7月,市委专项巡察二组巡察发现后,官庄国有林场清退了违纪款95382元。2018年6月,王启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沙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邵希光超标准接待问题。邵希光担任沙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在2014年6月和8月主持的两次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支出7642元,且违规上酒,其中一次上高档酒。事后,经办人员按照邵希光的授意将上述两次费用分解成11笔公务接待费用报账。2018年1月22日,市委巡察十组巡察发现后,邵希光主动退赔了接待费共计9162元。2018年6月,邵希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1 X”职能部门要持续发力,对中秋、国庆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早部署、早安排,用好大数据,着力发现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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