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8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张静雯 通讯员 陈文吉 任晓月)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福建9月底前全面实施湖长制,实现湖长制与河长制的有机衔接、无缝融合。 据介绍,福建水资源相对丰富,河流纵横密布,大多独流入海、自成体系,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740条,总长度为24629公里,但湖泊相对较少较小,列入全国水利普查的只有晋江龙湖,常年水面面积为1.53平方公里。 那么,福建的湖长制体系如何确立?根据意见,全省境内所有湖泊实施湖长制全覆盖,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 把河流、湖泊、水库、山塘等所有水域都纳入管理范畴,逐个湖泊明确湖长,确保湖区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小微水体库塘可按片设置湖长。 湖长的职责如何确定?意见明确,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管理保护负总责,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将湖泊管护纳入河道专管员职责范围,根据实际设置湖泊专管员。 湖泊管理保护主要任务有哪些? ——加强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将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优先保护区,严控开发利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流域、区域涉及湖泊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划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并科学论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 ——加强岸线管护。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沿湖土地开发利用、产业布局应与岸线分区要求相衔接。强化岸线用途管控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限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节水优先,控制取水总量,维持湖泊生态用水和合理水位。严控入湖污染物总量,强化富营养化防治,加强对湖区周边及入湖河流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综合整治。严格入湖排污口设置与监管,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的排污口。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入湖河流整治和湖区周边污染治理,建设清洁型小流域,限期消灭劣Ⅴ类小流域,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区应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和引水排水等措施,增强湖泊水体的流动性。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湖泊,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 ——加强生态治理与修复。强化生态恶化湖泊的治理与修复,推进江河湖库连通、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土流失防治、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落实,实施退田还湖还湿、湖泊宜渔治理,逐步恢复河湖水系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保护,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促使涉湖违法违规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生态修复。推进湖泊生态岸线、滨湖绿化带、沿湖湿地公园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湖泊、入湖河流所在行政区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支持各地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工作向涉湖领域延伸,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侵占水域、乱占岸线、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问题,整治一片、巩固一片。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湖泊动态监管。 意见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切实负起提升河长制、落实湖长制的领导责任,统筹做好部署、推进、督查、考核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做到水陆共治、河湖联治和统筹齐治,确保湖泊保护管理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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