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家长虽然守在游乐场门口,却没有去监控孩子的行踪。东南网记者 冯川叶 摄 儿童游乐场安全事故时常见诸报端,却持续高发。场内设施安全无保障、人员看护不到位、家长过分“放心”,均给其可乘之机—— @家长 室内游乐场不是儿童“寄存”处 东南网10月9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 文/图) 中秋、国庆假期,商场、游乐场成了城市里孩子们休闲放松的好去处。近期以来,室内儿童游乐场安全事故常常见诸报端,让不少家长心生担忧。 监护漏洞:工作人员太少家长过于“放心” 日前,记者来到福州仓山万达广场内的一个室内儿童游乐场。适逢周末,这里的孩子不少。一些小朋友在决明子沙池里玩得很开心,还有一些小朋友正在攀爬游乐设施。玩耍中,有的小朋友互相追逐、打闹,还有一些小朋友逆向从滑滑梯往上爬。 在这家商场的另一家儿童游乐场,记者看到,许多小朋友在玩蹦床游戏。尽管有不少家长在蹦床设施的门口等候,但他们的注意力大多并未放在孩子身上,而是在一旁专心地玩手机。当小朋友哭闹时,家长才会上前关注。 记者注意到,大多数室内儿童游乐场仅会配备一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家的收银员告诉记者,游乐场已经在醒目位置贴出了提醒,要求家长必须陪同孩子进场游玩。因为游乐场内工作人员有限,无法照看所有孩子。 “孩子不喜欢逛街,就让他留在游乐场玩耍。”在福州万象城,家长叶女士告诉记者,平时她和闺蜜经常带孩子出来逛街。一般情况下,她们会把孩子们留在儿童游乐场,自己去逛街。等到午饭时间,再来接孩子。“游乐场里主要是海洋球、滑滑梯等设施,应该还比较安全吧。”在叶女士看来,游乐场相当于“孩子寄存处”,主要是为了方便家长逛街购物。“这里有工作人员看管,我们也会嘱咐孩子注意安全,应该没什么问题。”她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由于这些室内儿童游乐场大多设在城市综合体,和叶女士做法类似的家长不少。 事故责任:游乐场承担主责 家长亦非免责 室内游乐场的安全事件,近期屡见报端。今年8月,福州一家儿童游乐场内,一名五岁女童在玩“滑翔飞行”时,从空中脱手滚落,造成手臂一处骨折、一处脱臼,预计要近1年才能康复。事发时孩子的家长也在游乐场内,但是听到了哭声后才发现孩子受了伤。 类似的悲剧一周后又在湖北发生。一名女童在儿童游乐场玩秋千时,不慎卷入秋千底部,身体被反向对折导致骨折。事发时孩子的家人不在现场,是商场工作人员拨打急救电话把孩子送到了医院。 儿童在游乐场玩耍时发生了意外,该谁负责?福建景行律师事务所江一泓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走访中记者看到,许多室内儿童游乐场都在入口处或商场内贴出告示,要求家长必须进场陪同孩子,尽到看护责任。有的游乐场甚至表示,自己并不承担看护责任。贴出了告示,游乐场就能免责吗? 江律师表示,儿童游乐场仅仅贴告示是不足以证明履行该义务的。但如果游乐场贴了这样的提醒,要求家长在场陪同,家长却没有尽到看护职责,家长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游乐场和家长要分别承担多少责任,但游乐场还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他表示。 多方义务:确保设施安全 家长全程监护 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经营者,应该保证儿童游乐设备出厂的时候质量完好,加强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同时,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对玩耍中的小朋友予以特别关注,有小朋友做跳跃、碰撞等危险动作时,必须及时警示并处置。 他提醒,家长在带孩子进入游乐设施前,应注意看一看游乐设施的“游客须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家长要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游乐设施,孩子在游乐场游玩的过程中,家长要做好全程监护,随时密切关注孩子的一举一动。如果要求父母陪同游玩的,父母一定要陪在孩子身边。另外,家长也应选择有合格资质的游乐场所。 家长在携带儿童进游乐园游玩时,应保存门票,若儿童受伤,则尽可能拍照并保留证据,以便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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