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东南网记者 林峰峰 摄 东南网10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峰峰)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传达10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日上午,福建省召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动员视频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培惠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省直44个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近百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设立分会场,对应市直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证照分离”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是实现“照后减证”,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建在“证照分离”改革方面有好的探索基础,2017年曾先后在福州、厦门、平潭自贸试验区等19个试点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其中,福州作为全国唯一的省会城市被列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地区,并且已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果,为即将开始的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会议要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明确重点,抓紧落实好改革任务。第一批包含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涉及40多个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推进全省“证照分离”改革顺利实施。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对于“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商议解决,确保“证照分离”改革按时推进。编制改革方案,细化部门分工,针对具体改革事项,各部门需要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同时,强化部门间信息归集和共享,简化审批程序,强化协同监管,实现互联互通。创新监管理念,构建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等制度,推进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环节依法实施限制,着重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放管服”各项改革,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时,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证明事项清理”、“一企一证”等工作,形成改革整体合力,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精简涉企证照,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法制保障,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及时研究梳理涉及106个事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上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做好与《通知》各项要求的衔接。特别是要按照管理方式的变化,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市场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明确相关事项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