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东南网10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日,长乐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近年来法院金融执行案件情况。201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金融商事案件436件其中,2016年与2017年案件数分别为163件和128件,2018年仅上半年就受理122件,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据介绍,各类案件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达90.37%,涉及商业银行共13家,数量较多的有长乐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海峡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在刑事方面,共审结涉金融犯罪案件59件,罪名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其中,涉信用卡案件自2016年以来有所上升,除了传统的恶意透支信用卡外,冒用信用卡案件出现了通过购买个人信息获取网银账号、使用他人手机利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转存等现象,共受理涉金融案件332件,申请执行标的近10亿元,执结250件,执行到位近5亿元。 长乐区法院党组成员、民二庭庭长陈勇介绍,近年来法院提出在防范金融风险举措包括: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审理流程、完善送达机制,缩短办案周期、坚持调判结合,促进共赢发展、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合法权益等。 陈勇介绍,该院成立了金融(破产)审判庭,由经验丰富、精通业务的法官参与金融商事案件审理,提高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对金融商事案件实现当日立案,打通立案、审判、执行关节,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办案期限,今年以来该类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71%。同时,依法惩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41件,今年长乐法院还依法审判长乐区首起逃汇案,维护外汇市场秩序;重拳打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审结银行高管受贿案2起,遏制金融领域腐败蔓延势头。 另外,在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合法权益方面,长乐区法院强化失信公示,通过全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失信被执行人5468人次,并限制其高消费,该举措既能让银行及时了解涉案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情况,同时又达到失信惩戒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