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0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 通讯员 刘君华)为进一步宣传交通严管措施,曝光交通陋习,提升群众文明交通素养,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今日曝光5起值得反思的典型违法、事故案例,目的在于通过以案说法,避免同类事件、事故再次发生。
【酒驾、醉驾】
1.2018年10月3日20时45分,李某某驾驶闽FRP**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长深高速上杭站出口时,被执勤民警拦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呼气酒精含量为99mg/100mL。经检验鉴定,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7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事发当天,李某和家人朋友在国庆假期一起聚餐饮酒,晚上七点,李某的弟弟表示希望能够送他去上杭和客户见面,李某明知自己酒后不能开车,但为了表现得“仗义”不好意思推辞,就带着满身酒气驾车从武平十方上高速一路来到上杭,谁知在上杭收费站被逮个正着。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2018年10月17日晚23时许,危某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邵武熙春路与八一路钟楼路段,与一辆行驶中的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停车后,危某原本想与出租车司机协商处理,见出租车司机要打电话报警,害怕酒驾被交警查获,就驾车逃离了现场。在驾车逃离经过南关菜场路段时,又撞倒一排道路隔离护栏和停在路边的电动车。危某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发生两次事故的情况下,依然加速在市区飞奔,最终车辆失控冲入电信圆盘的花圃中。监控显示,危某车辆失控时,另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与其擦肩而过,险些酿成又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后经检验鉴定,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5.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驾驶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人体视觉感官和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容易酿成伤亡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幸福,切记喝酒不开车,永远不侥幸。
【遮挡车牌】
3.2018年10月29日9时27分许,厦门支队思明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巡逻至鹭江道水仙路口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闽D9U1**的货车,车辆尾部号牌位置竟绑着一部小推车,涉嫌遮挡号牌,巡逻骑警立即示意刘某将车辆靠边。经民警调查,刘某系帮人承送货物,之所以涉嫌遮挡号牌违法行为是因为听从老板指示避免车辆违法被监控拍摄,才将车辆号牌遮挡住。如此“掩耳盗铃”式遮挡号牌,现场交警也是哭笑不得,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记12分。
【法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款500元,记12分。
【交警提示】违法行为人故意遮挡车牌和驾驶无牌机动车等行为,往往存在开快车、闯红灯等侥幸心理,并加大事故和违法处理难度,其违法主观恶意大,依法应予以严惩。伴随高清探头、缉查布控等科技运用,遮挡、伪造号牌终将难逃法网。
【疲劳驾驶】
4.2018年10月14日15时50分许,江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闽G77**的小型普通客车,沿泉南高速行驶至泉南高速291公里(宁化收费站)时,因过度疲劳仍然继续驾驶机动车,未注意前方停车等待缴费的车辆,导致碰撞前方由谢某某驾驶的闽GCS5**号小型轿车,继而闽GCS5**号小型轿车碰撞由余某某驾驶的闽GGV6**号小型轿车、闽GGV6**号小型轿车碰撞由张某某驾驶的闽D181**号小型轿车,造成路产损失,四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江某某中午未休息,从三明驾车前往宁化,行至事故路段时感到犯困,遂追尾撞上前车,江某某因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法律法规】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的,处以100元罚款。
【交警提示】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疲劳驾驶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提醒驾驶人行车前务必要保持充足睡眠,切勿疲劳驾驶。
【超载、超员】
5.2018年10月21日下午16时许,泉州支队晋江大队民警在磁灶镇西环灯控路段拦查到一辆闽CJ***6号面包车,车上似乎载满人,便令其停车检查。打开车门民警看见车内中间排两个车位居然挤着四人,后排也同样挤着四人,乘坐人员均为工地的工人。经调查,面包车司机刘某当时是与工人们要一同前往泉州的工地,但去工地的人数比车位多了3人,大家为图方便、省时,商量着挤一挤,很快就到达目的地。不料车子还没走多远,便被交警发现。经核实,该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42.8%,属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刘某罚款200元,记6分。
【法律规定】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其他类机动车载人超核定人数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交警提示】车辆装载超员不仅加重车身,降低车辆安全性能,而且由于车内更加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乘客逃生难度,极易导致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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