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州闽清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18-12-28 17:20:51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 陈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林辉 陈少怀)12月27日,闽清法院召开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新闻发布会暨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会,县政府法制科、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闽清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这是该院对近五年来受理的行政案件进行梳理并挑选出的行政审判案例。

闽清法院相关人士介绍,本次挑选的案例涵盖违法占地建筑拆除、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公益诉讼、行政赔偿、市场监管处罚、生态环保处罚等各类案件,涉及民生领域各方面。在案例的选取上重点选择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以及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案例,既注重实体上的规则把握,也重视程序上的正当合理;既强调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监督,也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对规范行政案件裁判尺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引导当事人合法维权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当天,闽清法院邀请闽清县机构改革后新组建成立的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案件。

近三年来,闽清法院共审结生态刑事案件46件59人,其中环境污染刑事案件9件12人,涉林刑事案件34件43人,有非法采矿等其他案件3件4人。

据了解,闽清法院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在依法严肃追究污染者的刑事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污染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环境污染行为的直接实施及违法向他人提供污染物、帮助他人实施污染行为者,依法均需要对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闽清法院还加大对罚金刑的适用力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