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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闯红灯、踹破小车挡风玻璃的男骑手被判刑

2019-02-27 19:12:13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胡丽丽)路口亮起绿灯,机动车正常通行,载人的电动车却闯红灯。一位车主好意提醒闯红灯的男子却遭到该男子耍横泄愤,踢坏车前挡风玻璃。此前,这则新闻引发福州网友热议。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的寻衅滋事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去年10月8日13时许,被告人宋某驾驶超标电动车行驶至鼓楼区五四路与湖东路交叉口时,因闯红灯险些与许某驾驶的小车相撞。虽是虚惊一场,许某好意提醒其注意交通安全,但被告人宋某为了泄愤,耍横逞强竟跳至许某小车的引擎盖上,并用脚踹车的前挡风玻璃,造成轿车引擎盖凹陷,前挡风玻璃破裂。宋某当即逃离现场。经鉴定,该挡风玻璃值为人民币2265元。

三日后,宋某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其家属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许某的谅解。

鼓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宋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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