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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优惠门票,按身高还是按年龄?

2019-03-01 08:48: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对于本应该对未成年人实行免票或优惠票的景区、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动物园等,按身高来界定是否给予优惠,合理吗?

按身高还是按年龄,这是一个问题

也有一些旅游者不愿意“入乡随俗”。不久前,一名旅游者就认为上海迪士尼乐园儿童门票标准不合理,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这名旅游者提出,上海迪士尼乐园应该参照迪士尼全球其他乐园的做法,以年龄而非身高作为儿童票的标准。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也关注到这个带有共性的问题,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了专项调查,并约谈了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有关人员,提出应以年龄作为判定实施优惠的标准。但长隆方面以“国内同行业惯常做法”为由,坚持以身高作为判定是否给予优惠票价的标准。

据记者走访了解,我省大多数景区、公园也均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的标准,免票身高线多为1.0米以下,优惠票身高线多为1.0米~1.5米。公共交通方面,标准不一。如乘坐火车(含动车),一位成年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者需购儿童票;身高1.2米~1.5米的未成年人,需购儿童票;超过1.5米则需购全票。而福州地铁规定“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及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则按超过人数购买全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去年6月发布的《7岁~18岁儿童青少年身高发育等级评价》标准显示,我国7岁儿童身高的中位数已经超过120厘米,12岁儿童身高中位数超过150厘米。这意味着,如果按照现行的身高优惠标准,大量身高在平均水平以上的儿童,无法享受到未成年人购票优惠。

尴尬的免票线、优惠线不仅多掏了旅游者的“腰包”,也给一些未成年人带来了心理阴影。小陈同学的妈妈就曾对记者说,他们在广州旅游时看到,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享受到优惠票待遇,悄悄提醒孩子“蹲着点”,有时不免因为这个“小动作”和景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让孩子觉得很难为情。

法律已有规定,“惯常做法”并不合法

当下旅游业普遍对未成年人实行“以身高买优惠票”的做法,究竟是怎么造成的?该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记者调查发现,“行业惯常做法”有其历史缘由和现实困境。福州一景区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往,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办身份证,身高是最为便利、直接的判定标准。尤其是黄金周、寒暑假等旅游旺季,身高这个标准非常“直观”,便于工作人员快速查验,而且一般如果不是超出太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也算是一种“人性化”做法。

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是我省较早施行年龄、身高“双轨制”模式的景区。该景区对身高较高的孩子,如果家长能出示孩子的有效身份证件,可按规定享受免票或优惠票。“不过,在客流量大的时候,按年龄查验的方式容易造成检票通道的拥堵,影响其他游客的旅游体验。”景区工作人员说。

事实上,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定义一直以年龄作为标准,国际上在落实未成年人福利权益方面,也均是按照年龄划分。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后,公民一出生便可办理身份证。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未成年人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曾在《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青少年门票价格政策标准: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18周岁(含)未成年人实行半票”。

“因此,所有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都应在旅游活动中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旅游景区若以格式条款、票务规则等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也侵犯了他们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涉嫌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元强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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