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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代表团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

2019-03-11 07:10:20 周琳 严顺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赵舒文  

东南网3月11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严顺龙) 10日上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沈跃跃,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代表团副团长、省长唐登杰参加会议。代表们在各自小组作了发言。

沈跃跃代表说,完全赞成外商投资法草案和王晨同志所作的说明。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这部法律在充分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外资领域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体现了外资领域基础性法律的性质和定位,建立和完善了外商投资促进机制,强化了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安全审查,法律草案内容全面,比较成熟,完全赞成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于伟国代表说,完全赞成外商投资法草案和王晨副委员长所作的说明。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开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草案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原则,突出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对提高外商投资水平,促进内资企业提升竞争力,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意义。要落实到每一件外商投资案和每一个外资企业中,让外商投资在新福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唐登杰代表说,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体现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体现了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定位,体现了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体现了内外资一致,体现了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必将为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完全赞成。建议尽快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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