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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维权|去年走过的坑 今年别再走了

2019-03-15 16:21:23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2018年福建消费投诉十大案例出炉 这些“坑”你是不是也走过?

每年3.15都是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众多消费者维权事件会在这个时候被集中爆出,那么福建省的情况如何呢?其中互联网消费维权事件又有多少呢?

日前,省消协公布了2018年福建消费投诉十大案例,看看这些“坑”你是不是也走过?

记者从省消协获悉,据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235492件,解决218843件,解决率92.93%。其中,合同问题、售后服务、质量问题仍是2018年全年受理投诉量排名前三位的主要问题,而预付式消费、电信、旅游类投诉则是2018年全年受理消费投诉的三大热点问题。

案例一:美团订单无效,消费者三倍求偿

2018年4月20日,江先生通过美团网订购了晋江佰翔大酒店4月21日晚入住客房两间,订购价格为1240元。4月21日,当江先生抵达酒店时,前台工作人员告知该酒店并未与美团合作,其订单无效,办理入住需重新付费。之后,江先生多次与美团客服沟通,美团一再推诿。

案例评析消费者在美团网上按照经营者规定预订了酒店,订单编号和交易记录可以视为双方签定的买卖合同。合同既已成立,对买卖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本案中,美团网在没有得到酒店许可下,单方面出售酒店房源,导致消费者的订单无效,美团网的行业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消费者主张退款与三倍赔偿金的请求合法有据。

案例二:旅行社擅自改线路,滞留期费用须承担

2018年1月30日,以林女士为代表的十七位旅游者与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菲律宾6日旅行团。期间,旅行团给游客发送的内容未见任何有关变更合同行程的提示。

2018年2月11日晚20时许,第2号台风“三巴”对薄荷岛产生影响,2018年2月12日薄荷岛停船(唯一的出岛交通中断),旅游者被迫滞留岛上,后于2018年2月15日返程,滞留期间旅游者额外支出食宿交通费共计人民币49798.79元。

案例评析本案中旅游者被迫滞留系因旅行社擅自更改旅游线路所致,旅游者相应的损失依法应由旅行社全部承担。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特别是在境外旅游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在第一时间收集完整的证据材料,以便能在后期维权中最大化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保健品忽悠低保户,没效果要求退款

梁女士于2018年8月24日被一名“同乡”男子忽悠参加“排毒养生”的活动,并被要求缴纳3000元的费用。2018年8月27日,梁女士向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转账39800元,被发展成为该公司的会员,购买一堆所谓有奇效的保健品。

梁女士服用产品一段时间后,感觉没有任何效果,要求就未拆封的产品给予退货退款处理以及退还部分会费。

案件评析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购买保健食品养生,消费群体日趋年轻化,这其中很大一部分群体都对保健食品认知缺乏知识,更有甚者将保健食品功能等同于药品。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是保健食品还是保健仪器,都不能代替药和医院的正规治疗。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应选择正规商家,确认经营资质,购买时索取、留存相关票据。

案例四:二手房交易房产被查封 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2018年6月5日,福建省消委会收到消费者江女士的投诉,反映其于2018年5月7日通过福建名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嘉代理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名嘉人房产中介所(以下简称名嘉人中介所)向出卖人购买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168号博美诗邦的一处房产,在约定成交价并签订《买卖合同》和《交易服务合同》及交付购房定金、中介佣金、过户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后,被告知该房产已被查封,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纠纷发生后,各方就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方案协商无果。

案件评析买受人与出卖人经居间方服务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各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案涉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由于其他原因已被查封,出卖人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构成违约;房屋中介机构未尽审核义务存在缔约过失,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为: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五:用了鱼药,万余条鱼死了

2018年4月9日,漳州市南靖县龙山镇养鱼户沈先生向漳州市南靖县龙山镇鱼药经销商处购买6瓶“敌指环”鱼药用于预防车轮虫和指环虫。4月10日消费者沈先生按照经销商所教的用法用量对其承包的两口鱼塘(约为3.6亩水面)进行了施放。

4月11日早晨沈先生发现两口鱼塘里放养的1.3万多条大小“斑点叉尾鲱”已死亡,投诉人怀疑是由此前购买的鱼药所造成。

案例评析本案中,虽然消费者指名购买“敌指环”鱼药,经营者明知消费者购药用途可能危及其财产安全,却未向消费者做出明确的警示,放任其危害发生,从而造成消费者池塘的鱼大量死亡,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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