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提高补贴标准

2019-03-27 20:26:01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王祥楠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近日我省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更加注重简便利民、支持职业培训以及扶持困难群体。

根据办法,提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支持各地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在20%幅度内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允许各地对中央、省出台政策重复或同一事项适用于多项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予以支持。

明确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对能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的个人及单位信息、资料的,可直接审核拨付补贴资金,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

办法提出,继续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可在30%幅度内适当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更高的就业见习补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