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4-02 22:29:40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蔡秀明 |
清明、“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营造从严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强化不敢的震慑,增强不想的自觉,南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顺昌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谢晓曦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违规同城接待21次,公务接待违规上烟酒14次,合计违规入账报销8518元。 处理:2019年2月,谢晓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款。 光泽县寨里镇中心小学副校长彭斌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问题:2018年8月,彭斌向学校报备,拟为子女上大学操办“升学宴”,计划宴请亲属23人。8月26日、28日,彭斌先后分两次在酒楼设宴,超范围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并违规收受礼金共计4800元。 处理:2018年11月,彭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收受的礼金。 松溪县委政法委原主任科员、县综治平安协会负责人叶文辉违规审批领取津补贴问题 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5月,叶文辉在兼任县综治平安协会常务副会长、负责人期间,经其本人审批,以充值话费、春节值班补贴、午餐补贴、下乡宣传补贴、综治工作奖金等名义,在县综治平安协会违规领取各类补贴、奖金共计9890元。 处理:2018年12月,叶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通报指出 上述问题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停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敲响警钟,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 清明、“五一”是反“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移风易俗,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在节前做到教育提醒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清廉过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深落细落实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持续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紧盯违规吃喝等老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以整治“天价烟”“定制酒”等问题为抓手,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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