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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了特惠制产业保险 参保贫困户仅承担一成保费

2019-04-13 08:09:37 严顺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了特惠制产业保险 参保贫困户仅承担一成保费,发展生产将更有保障

东南网4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是精准扶贫的关键举措。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福建省产业扶贫保险实施方案》,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了特惠制产业保险,为他们安心、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加了一道有力保障。根据实施方案,参保贫困户只需要承担保费的10%,其余保费由政府财政“买单”。

为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性,我省坚持量身定制、因户施策、全面覆盖的原则,聚焦全省有劳动生产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激励其通过自身的努力,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项目,为实现稳定脱贫目标夯实基础。

实施方案明确,将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的农业产业项目全部纳入产业扶贫保险政策保障范围,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营综合险品种,科学设置保额,实行优惠费率。现有农业保险政策和新增的家庭经营综合险对贫困户取消投保门槛,保费主要由财政资金予以补贴。其中,属于已有农业保险险种范畴的,按原保险方案执行,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自付保费比例降至10%,超过10%的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经省扶贫办审核后拨付。新设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营综合险,对贫困户发展的所有农业产业项目提供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风险保障。保额按贫困户投保标的的直接物化成本加适当人工成本设定。保费由省、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和贫困户分别承担54%、18%、18%和10%。

我省将在保额和保费确定的条件下,通过公开招标(服务类招标)形式确定一家具备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承保。根据自愿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农业产业项目都可纳入政策承保范围,以村为单位进行投保。承保机构按照产业扶贫保险政策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制定不同品种的保险方案,明确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赔偿处理等,全省按统一标准实施。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确保产业扶贫保险政策顺利实施。承保机构要配足力量,印制《精准扶贫产业保险投保手册》,提供优质服务,推进产业扶贫保险政策发挥应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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