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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骗局曝光!厦门6人被骗,涉案金额高达1200多万!

2019-05-13 17:26:32 朱俊博 来源: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出售价值800万的房产

不仅尾款迟迟不来

更可怕的是,房子还被抵押了

……

今日上午,厦门警方发布了“房产买卖”新型合同诈骗系列案件!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柯某俊已被依法移送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到底怎么一回事?

这样的骗术是如何得手的呢?

案发

卖房后收不到尾款

起诉到法院也无法执行

去年10月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收到一条来自外地的协查通报

一名外地人在将厦门的房产出售时,遇到了纠纷,怀疑遭遇合同诈骗。

“房主把岛内的一套房产卖给买房者,但买家在掏了首付款后,就没有再支付尾款,甚至在起诉到法院后,都无法执行。”民警说,这套房产的价值达到800万元。

看似普通的买卖房屋合同纠纷

侦支队民警核查后

却发现2处蹊跷

1、买房者是外地籍的务农人员,名下没有房产和其他资产,经济实力不强,连买房的目的直言不讳说是为了炒房,这很不符合时下的购房目的。

2、在这起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一名叫柯某俊男子的身影,他通过联系买卖双方来达成交易。

民警对柯某俊展开调查发现,柯某俊1982年出生,晋江人,“他不是房产中介从业人员,为什么要做买卖双方的中间人?”对此疑问,民警继续调查,却发现在我市还有另外五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均出现柯某俊的身影。

经查,柯某俊2016年还牵扯到一起大金额的经济纠纷诉讼中,目前法院正在强制执行中,但柯某俊却没有执行能力。

交易

借用他人身份买房

交易协商时“很好讲话”

民警逐步揭开

柯某俊在这其中扮演的角色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物色房源,借名购房

2018年1月29日,柯某俊借用“白户”曾某安的名义,与售房人王某商谈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一房产买卖,双方约定以660万元价格成交,并签订了购房合同。

民警分析:2017年5月到2018年3月期间,柯某在寻觅房源的同时,寻找可借用的身份,再假借别人的名义来购房。对于“可借用的身份”,柯某俊要求必须是外地籍、征信良好、名下无资产、无真实购房想法和能力的“白户”,而能符合这些特点的,大多是外地籍的务农人员。

他会和被借用身份者谈好,用对方的身份来购买房产,资金方面全部是他来出。整个过程中,他会支付3万元到5万元作为借用对方身份的报酬。

协商购房,极力讨好

当柯某俊物色到王某的房源后,就以代理人的身份去和王某协商,整个商谈过程中,他都极力满足对方的条件,打造出一种“很好讲话”的形象,给对方以好感。

拿到房本,申请贷款

之后,柯某俊先期支付给王某定金、首付款共计180万元后,王某于2月2日将房产过户至曾某安名下。房产过户后,在王某多次催促尾款的情况下,柯某俊再付10万元给王某,之后便以银行放款慢等各种理由拖延尾款。

2月12日,柯某俊使用曾某安的身份证件取得房产证后,以曾某安的名义将房产抵押给吕某英,借款450万元,供其个人使用。

5月7日,柯某俊再次将房产抵押给重庆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455万元,所得款项均用来归还向吕某英的借款及利息。柯某俊共支付王某购房款190万元,骗取尾款470万元。

看这骗术,一步一步有条不紊

既善于伪装,又演技精湛

真是戏精本精了!

民警说,总计这六起房产交易纠纷中,部分拿不到尾款的卖房者起诉到法院,但被告一方都没有偿还能力,造成卖房者巨大的经济损失,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审讯

背着卖家领出房产证

再拿去小额贷款公司抵押

“这六套房子都是升值空间不大,房主急于抛售的房源,所以柯某俊和卖家谈交易时,卖房者都很爽快。”民警说。

经侦警方怀疑柯某俊涉嫌合同诈骗

随即对这六起案件展开侦查

去年10月17日,经侦警方将柯某俊抓获,在审查中,柯某俊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柯某俊说,在这六起房屋买卖过程中,他都支付了首付款,到房产证出件时,他拿着买房者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将房产证领出。而这一操作,完全是背着卖房者进行的。随后,他再利用小额贷款公司审核资料不严、放款快的特点,将房产证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迅速获得资金。

“在拿到资金后,他还买了一辆宝马车装点门面。”民警说,柯某俊的做法有主观犯罪意图,并以不当得利为目的,符合合同诈骗的要素。

目前,犯罪嫌疑人柯某俊已被依法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

选择权威中介机构

确保资金可靠安全

第一,售房人在售房时,应详细核实购房人及其代理人的真实身份,详细考察购房人的购买能力。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按揭贷款,尽量选择权威置业担保公司对房产交易资金进行全程担保和监管,掌握处分房产的每个环节,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第二,应尽量选择信誉好、可靠的中介机构。有的案件中,中介机构未有效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发挥资金监管提示作用;同时,中介机构为了撮合交易,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部分甚至存在帮助交易方夸大、虚构事实,对犯罪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警方也建议主管部门将房产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纳入信用体系管理,提升中介组织和人员的服务水平。(记者:朱俊博 通讯员:厦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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