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一审—— “两癌”筛查列入体检内容等有望受立法保护

2019-05-29 07:55:27 郑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9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28日,《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两癌”筛查列入体检内容等多项女职工福利有望受到立法保护。

《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自2005年元旦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此次条例修订,对条例的名称和适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相应修改。

目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对象、利益诉求等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特征,要求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更明确、更具体,标准也更高。修订草案加大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力度,明确规定了多项女职工保护措施:一是把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列入女职工妇科体检内容,规定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含乳腺癌、宫颈癌筛查的妇科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二是明确用人单位要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对正在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岗位;三是规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向女职工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者费用;四是规定用人单位对患更年期综合征的女职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安排适宜的工作。此外,条例还对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禁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这次修订与机构改革相衔接,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