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杨珊珊 吴在平)14日,记者从海峡论坛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厦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若干措施》,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第一站。 《若干措施》聚焦“提升厦台‘四通’,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造福台湾同胞,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深化文化交流,增进台胞对民族、国家的认知和感情”三大方面,共出台了45条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要推动厦门与台湾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实现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包括进一步打造厦台共同市场、充分发挥厦门自贸片区作用、提升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等。 在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方面,厦门提出要建成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示范区。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享受厦门居民购房同等待遇;将在厦台胞纳入社保体系,支持其根据个人意愿参保,确保在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台胞与厦门缴存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同等享受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台引才引智力度,进一步支持台青来厦创业,同时推进厦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深化厦台基层治理交流合作;支持台湾教师来厦门执教。 在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国家的认知和感情方面,厦门将通过持续办好海峡论坛等交流活动,深化厦台民间基层交流。强化厦台在文化交流、城市合作、拓展教育等方面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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