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9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近日,由省标准化院主导制定的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立项审查工作规范》通过专家审定。 该标准规定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的审查机构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地方标准与法律法规的协调性、标准内容的合理性、标准编制的规范性等多维度开展审查,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地方标准编制质量及其适用性,另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地方标准审查流程与内容,提高审查效率。 该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地方标准和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工作,省内团体标准可参照使用,起草人也可据此标准进行自查,确保标准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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