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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女神”为何异常出彩?

2019-07-15 08:33:48 谢海潮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传说陈靖姑13岁时到福州闾山学法。闾山,或云在福州南台岛藤山境内的龙潭角。

   自古“闽多淫祀”,诚如清道光版《厦门志·风俗志》所述,“石狮无言而称爷,大树无故而立祀,木偶漂拾,古柩嘶风,猜神疑仙,一唱百和,酒肉香纸,男妇狂趋”,以至于胡朴安在《中华全国风俗志》中感叹:中国人迷信鬼神,崇拜偶像,各地皆有此风,不足为奇。唯闽人佞鬼,想入非非,有出寻常意料之外者,其种种动作,皆足令人绝倒。

尤为称奇的是,与其他区域相比,福建自造“女神”特别多,而妈祖更是脱颖而出,一跃成为全国性神灵。那么,与本土的男性神灵相比,福建“女神”又具备了哪些超群特质?

“祖姑”崇拜的文化土壤

闽越国灭亡后,闽越人的神鬼崇拜大多消失,唯武夷君、太姥等个别神灵,则融入迁徙入闽的汉族神鬼崇拜中。“在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权制社会,最早的祖先崇拜便是对女性的崇拜。”闽江学院退休教授林秀玉说,福建远古社会也存在对生育之母的崇拜,传说中的太姥女神就被看成是“闽地始母”。

汉代以后,福建境内的神鬼崇拜十分庞杂,特别是东汉之后,道教传入福建并与巫术合流。唐末宋元时期,闽地出现一场声势浩大的造神运动。据《八闽通志·祠寺》记载,在明代以前福州府属各县的祠庙中,唐末以前建造的只有9座,而唐末宋元时期建造的多达75座,增长了8倍多。更为突出的是,这个时期涌现的数以千计的神灵,绝大多数是土生土长的。时至今日,福建神鬼崇拜的庞杂性、融合性、功利性、地域性、宗族性,这些特征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在古代福建造神运动中,所塑造的“女神”很多,仅以闽南地区为例,今泉州泉港区的“刘姑妈”、鲤城区的“苏夫人姑”,南安的“鄞仙姑”,云霄的“张云神姑”……不胜枚举。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研究部副主任庄小芳认为,闽南地区“祖姑”崇拜现象,即对本家族有重要贡献和影响的女性之尊崇,既有南迁的中原移民带来的文化基因,又与闽南的地理环境、移民社会形成的宗族体系、闽越民众尚巫信鬼等传统有关。

就妈祖世俗出身而言,实为莆田林姓家族的未婚女儿。庄小芳认为,“祖姑”崇拜在妈祖产生之前的唐代业已存在,如唐朝陈邕之女陈金花,族谱记其善用计策,救家族于危难之中,陈氏后人通称“姑婆祖”,世代奉祀不断,因而“祖姑”崇拜深厚的文化土壤,是民众接受和推崇妈祖十分稳固的社会基础。

民间信仰的原始温情

仙游枫塘宫《天后显圣故事图轴》之“湄山飞升”

宋末黄仲元在《圣墩顺济祖庙新建蕃釐殿记》中记云:“按旧《记》,妃族林氏,湄洲故家有祠,即姑射神人之处子也。”这个“湄洲”之祠,应就是湄洲林氏宗祠。明初湄洲全岛“诏迁过岸”后,贤良港也有了妈祖祖祠。清《敕封天后志·贤良祖祠考》云:“祠内供奉始祖唐邵州刺史公暨后之高曾祖父兄,并后宝像。”可见妈祖最初是与父兄一起供奉在家族祖祠内的,这是妈祖“祖姑”崇拜的原生形态。

后因妈祖神迹显著,为了方便官员及外姓民众前来祭拜,“康熙二十年(1681年)展界复回,乡人同子姓鸠工建造,赴涵请历代神主供于寝堂,宝像供于中厅。年间特恩春秋二祭,皆在于斯”。到了乾隆时期,考虑到春秋二祭妈祖,林姓先祖不在被祭之列,才于林姓祖祠后山另辟地建妈祖祖祠。与福建众多“祖姑”局限于家族内的供奉不同,妈祖从作为林姓“祖姑”的身份,慢慢转化为外姓也参与供奉的女神形象。

妈祖在最初成为全国性女神的过程中,离不开林姓族人的推动,且在林姓外迁历程中得以强化。浙江苍南在历史上有大批移民是从福建迁入的,林氏作为苍南大族,也带去了“姑婆神信仰”。旧时当地渔民出海,会放心地将孩子托付在妈祖庙给“姑婆神”看管,到了现代,这一习俗衍化成拜妈祖为干娘一套比较完整的独特仪式。又如,台湾有名的“二十四庄天上圣母祖姑”,即由彰化县内林姓村庄联合奉祀,庄民称为“私妈祖姑婆”,强调奉祀的是林姓“祖姑”这一身份。

“介于女祖先崇拜与神灵崇拜之间的妈祖信仰,是民间造神运动的产物。”庄小芳说,“祖姑”作为一种家庭称呼,同时又运用于神灵之中,体现出民间信仰中原始温情的一面,可视为一种广义的“祖神”崇拜。

在同一个信仰的大框架下,又有着不同发展途径的众多“祖姑”,这是福建民间“女神”比其他区域相对较多的重要原因。在此深厚的文化土壤培植下,妈祖从众多“祖姑”中脱颖而出并成为全国性神灵,不仅与林姓作为福建大姓息息相关,也与其产生环境、功能定位以及当时福建沿海海外贸易等机遇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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