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比赛现场 东南网记者 张立庆 摄 东南网9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日,由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司法厅主办,福州市教育局承办、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仓山小学、福建省海峡朗诵艺术团协办的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福建赛区中小学组遴选赛在仓山小学举行。来自全省中小学的30名选手参加了比赛。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家勤,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吴伟平,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林德明、福州市教育局、仓山区教育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出席开幕式并观看比赛。活动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黄坚瑜主持。 本次比赛分为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两项内容。在演讲比赛中,同学们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具体事例告诉大家宪法离大家并不遥远,就在中小学生的身边。选手们说:“宪法体现在中小学生享有接受九年义务的权利;宪法规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面对校园欺凌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说不;在餐桌上要坚持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景区游玩时要爱护文物,保护公共设施,做文明游客,因为这都是宪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在知识竞赛中,通过笔试初赛脱颖而出的6位选手进入现场决赛,在必答题、抢答题等环节中,充分展示了他们学习宪法知识的成效。比赛现场气氛热烈,精彩纷呈,高潮迭起。获奖优异选手将代表福建省参加11月底举行的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 本次比赛旨在进一步在青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据了解,为组织好全省中小学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各地中小学结合各自实际,通过网络学习、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取得积极成效。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了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