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
2019-11-19 07:56: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11月25日至27日召开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东南网11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18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11月25日至27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主持会议。副主任雷春美、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刘道崎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平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条例》、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分别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事项等。 会议还研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的报告,关于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的报告;讨论《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草案)》和《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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