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
2019-12-18 07:27: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进一步规范 不登记或备案,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东南网12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为促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老年协会登记备案工作,规范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名称,完善机制强化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管理等。 《通知》要求,符合登记条件的城乡社区老年协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到县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未达到登记条件的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填写《福建省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备案表》,由村(社区)“两委”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并备案。今后,凡未经登记或备案的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不得以老年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协会名称应统一规范为“XX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协会”。 各地要把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纳入城乡社区治理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探索城乡社区老年协会换届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进行,把老年协会建设纳入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推动建立健全老年协会学习、活动等各项制度。通过整合村(社区)资源,依托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落实老年协会办公和活动场所,采取有关部门资助、村(社区)集体经济扶持、社会捐赠等方式,为老年协会提供经费支持。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