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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

2020-02-27 21:23:16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东南网2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近日,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物流保畅通服务小组转发了省人社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卫健委、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闽交保通明电〔2020〕3号),对在我省就业的农民工,组织开展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点对点”一站式直达企业的专门包车(专列、飞机)运输服务,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从家门口直达厂门口的安全有序返岗复工。

闽交保通明电〔2020〕3号文件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流程。主要内容如下:

务工人员可向所在企业报名

务工人员报名渠道:原已在闽就业或新确定工作岗位拟来闽就业的省内外跨县(市)务工人员可向所在企业报名;省内跨县(市)外出务工人员也可积极关注输出地县级人社、交通运输部门通过电视广播、官方网站、微信、就业信息平台、交通运输出行平台等开通的线上线下报名渠道。

企业报名渠道:可向企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报名,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

出行人员名单确定:人社部门将动员时间段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的农民工集中时间出行,并与企业确定拟运输的省内外返闽返岗务工人员名单。

加强健康信息排查识别

卫生防疫。卫健部门做好农民工防疫健康教育和行前体温检测工作,全面推广应用“八闽健康码”,推动与外省健康信息互认。同时利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行密接自查服务、中国政府网新冠肺炎患者同乘接触者查询系统,加强排查识别,阻断风险人员外出。

信息对接。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县级人社部门做好务工人员出行人数、到达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等信息对接,并通报同级交通运输部门;输入地人社部门与企业确认相关信息。

制定运输方案。各地交通运输、人社、铁路、航空等部门共同指导运输企业和用工单位制定组织包车、包飞机、包火车专列(车厢)“点对点”直达企业的专门运输方案。

做好交通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

包车运输。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按规定全面做好包车运输过程中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乘客信息登记、转交工作和道路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等与飞机航班、铁路班次运力的衔接,确保运输过程安全、顺畅、有序。公安部门加大在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做好“点对点”包车的道路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包专列(飞机)运输。地方政府主动对接民航、铁路部门,充分发挥厦门航空、福州航空等优势,组织包飞机、包火车专列(车厢)接送务工人员。

安全监管。公安部门加大在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做好“点对点”包车运输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企业要为接收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人社部门及时对接有关企业组织接收人员入厂。企业要为返岗复工农民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确保达到防疫要求、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执行《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导则》,对于行前14天内和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尽快复工上岗;对于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及时送诊排查。

为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

各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开展员工健康状况监测,为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坚决防止因复工造成聚集感染。

采取有效手段降低农民工出行成本

把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作为做好复工复产的重点工作任务,实现防疫防控与稳定农民工就业两不误。积极争取农民工输入、输出地方政府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部分费用形式,降低农民工出行成本,引导有条件的用工企业主动承担农民工返岗包车费用。建立由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人社、公安、交通运输、卫健、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单位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的部门协调机制,并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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