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财政累计下达41.45亿元用于疫情防控
2020-03-03 16:00: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贻武介绍财政部门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推进复工复产 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福建财政部门一方面,持续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项政策、资金保障,另一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进复工复产,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支持“六稳”工作。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统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等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定点救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投入。同时明确要求,凡与本部门履职相关的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经费支出,优先从预算安排部门的各类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除已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外,应该优先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疫情防控和“六稳”相关支出。 二是实施财政贴息,助力企业融资。省级财政对列入全国重点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骨干名单的企业,除中央财政贴息以外,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贴息支持;对列入我省疫情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在2020年6月30日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四大类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同时,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出台行业贷款贴息或融资支持政策,支持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 三是加快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根据中央统一安排,省财政厅正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办法,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负担;不折不扣地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保险权益。 四是加大稳就业和民生保障力度。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作用,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抓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让政策跑在受困企业前面,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鼓励灵活就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同时,支持各地做好疫情导致的无供养困难人群保障。发挥医疗救助等相关资金作用,统筹做好其他疾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 五是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按照“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压实“三保”保障责任,确保将“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首位予以优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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