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多地发布重要通告!涉及三明、泉州、宁德、莆田……

2020-03-24 09:18:48 作者: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莆 田 

莆田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应对疫情境外输入的通告

为及时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内部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和境外入莆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和恢复生活生产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境外入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9日零时起,对所有境外来莆的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和中国公民(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入境转道进入我市),一律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7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等人群,经相关部门审核评估后,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二、对3月19日零时之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而未实施集中医学观察的入莆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或所在单位登记,并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及时就诊,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所有境外入莆人员入境前均应提前、主动、如实向所在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或所在单位报告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所在国家、返程日期、所乘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

四、广大旅店业主、出租房屋业主要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擅自接待未执行防控政策的境外入莆人员,遇有境外入莆人员入住、承租的,要立即报告社区(村居)、乡镇(街道)和属地派出所核实旅居史和出行轨迹。

五、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3月19日以后境外入莆人员中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每举报1名奖励500元。

莆田市公安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莆田市公安局代)

2020年3月22日

宁 德 

日前,宁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也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宁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宁人员

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疫情输入,巩固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稳定向好的态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对从境外直接入宁人员或从境外途经国内其他地区入宁人员(以下简称境外入宁人员)无差别执行健康管理服务,具体通告如下:

一、2020年3月17日零时起,继续做好所有境外入宁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症状人员必须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14天后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观察。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3月17日前抵宁的,按原健康管理方式执行。

二、严格落实口岸检疫和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严禁海上作业人员与境外船舶船员密切接触,境外船舶人员原则上不得上岸,如确需上岸,也须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三、严格执行境外入宁人员登记报告制度。所有境外入宁人员或其亲友、接待单位应提前3天将人员身份、抵达航班等行程信息和联系方式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抵宁后须及时主动配合属地村(社区)如实准确填报个人身份、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酒店旅馆、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业主要及时将登记入住的境外入宁人员相关信息向属地村(社区)报告。

四、对未按规定报告境外入宁人员信息的个人、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及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宁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明人员

健康管理的公告

近期防境外疫情输入形势十分严峻,为加强境外入明人员(含经境内第三地入明人员,下同)健康管理,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入明人员应通过“e三明”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二、自2020年3月5日起所有境外入明人员,一律接受集中医学观察14天。

三、所有境外入明人员到达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应主动出示在“e三明”的信息登记表,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流行性病史调查等工作,服从转送、收治、集中医学观察等处置安排。

四、境外入明人员不如实申报病情,或刻意隐瞒、虚报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和相关接触史,或拒不接受体温检测和医学检查,或逃避集中医学观察和治疗,或不遵守医学观察有关规定、存在其他扰乱疫情防控行为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五、各村(居)要加强对新进人员的跟踪排查,发现未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境外入明人员,第一时间落实防控措施,并逐级上报。

六、明籍境外人员在明亲属应及时向所在村(居)报告境外亲属健康状况、返明意向等信息,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刻意隐瞒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广大市民非紧急必要暂不前往市外出差旅行,减少感染风险。

八、各县(市、区)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市民通过热线反映未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境外入明人员信息,一经查实,每例视情予以100元至2000元不等奖励。

梅列区:8222843  

三元区:8336589

永安市:3633490  

明溪县:2863462  

清流县:8703562  

宁化县:6823894

建宁县:3982250  

泰宁县:7832134  

将乐县:2322396  

沙 县:5555120  

尤溪县:6323076  

大田县:7222132

特此公告。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1  2  3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