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至6月1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0-05-18 08:02: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5月31日至6月1日召开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东南网5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17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5月31日至6月1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主持会议。副主任雷春美、梁建勇、黄琪玉、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刘道崎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审议《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草案)》,审议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委员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事项。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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