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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事局免征港建费2亿多 助力复工复产

2020-06-04 18:27:25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6月4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从福建海事局获悉,疫情期间,该局高度重视规费征稽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快速反应,多措并举,通过推动远程申报、电子支付和无接触征收稽查等方式,在保障人员健康的前提下,实现规费征稽工作不断不乱,有序推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减免政策以来,截至5月31日,福建辖区累计免征港口建设费21656.76万元,减征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95.83万元。

据了解,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阶段性减免政策发布后,该局立即以电话、微信、公示栏公告等方式告知本辖区义务缴费人及相关港航企业。进一步明确享受减免性政策的服务对象,细化政策调整后的操作办法,明确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减免征起算时点判定标准、减免征范围以及相关审核流程。

同时,强化便利申报和电子支付应用,发放《海事规费征稽自助缴费大厅操作说明》等相关材料,鼓励缴费人采取远程申报、电子支付的方式缴纳港口建设费。允许直征站点通过网络通讯远程核查进出港船舶港口建设费舱单,加强舱单真实性的事后抽查,开展收费票据邮寄或票据代存工作,尽量避免缴费人到现场缴费。对确实需要人工受理的申报,推行预约预审,分时段办理服务,到现场申报缴费的缴费义务人必须佩带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体测等必要的检查,同时受理人要记录缴费人的个人相关信息。

福建海事部门还推广无接触式规费稽查,以系统信息、电子单证、电子数据、船舶货物短视频和纸质扫描件为稽查凭证,结合海事业务系统、码头作业记录、货物送检和贸易合同等电子档案信息,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远程视频为主要稽查交流方式,督促港口经营人加强港口建设费征管信息与码头货物装卸作业信息比对,在控制船舶、码头堆场和企业的现场稽查频次的同时,保证稽查效果和强度。

此外,为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运输开辟“绿色通道”,向各方提前了解重点物资物流信息,通过网上申报和提前预约等形式对重点物资申报事项优先办理,切实提高通关效率,允许采取“先放行,后缴费”的便利措施,尽可能缩短货物放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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