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时政 >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020-06-29 08:41:08 郑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学习好宣传好遵守好实施好民法典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东南网6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2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28日上午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精神,认真学习民法典。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广敏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学习好宣传好遵守好实施好民法典,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全员学习、全面把握、全力实施民法典。要深入学习,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要广泛宣传,深入基层群众宣讲,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带头遵守,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时时以法律规范自己,事事用法律约束自己;要切实维护,抓紧梳理完善我省地方性法规,及时进行清理修改,做好配套法规制定工作,加强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法典在我省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